在賣場逾時領車「被鎖加1千過夜費」 消保官:違法!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消費者在大賣場停車,自稱不知道賣場只開到晚上11點,導致超過營業時間辦法取車,隔天回賣場要把車開走時,發現車子被上鎖,還被要求得付1000元清潔費民衆覺得不合理,告上消保官,消保官認爲業者收取的隔夜停車費太高,就算有清楚公告,也因爲違反消保法,不能逼民衆付1000元。

停車場語音系統人聲說道,「入場無須取票,計次收費100元。」沿着上升坡道,把車子停進停車場,但記得晚上一定要把車開走,不然你的車可能就會像這樣──被貼上一張A4紙,告訴你愛車被鎖了,得付1000元。

一名停車消費者說,「金額是高了一點啦!(記者:如果是你被收1000,不太甘願喔?)因爲就算外面停一天,也沒有這麼多錢啊!(記者:覺得1000收太高?)對,(記者:有看到隔夜收費告示嗎?)沒有注意耶。」

另一名停車消費者說,「(記者:告示清楚嗎?)是沒錯,只有在那邊(電梯口)纔有告示,它以前收更高,好像1500以上吧。」

民衆認爲隔夜取車就得付1000元,實在太貴了,質疑賣場告示不清楚,有人告上消保官,不過賣場說,有關收費問題絕對有標示,不管是在電梯或是手扶梯旁,以及賣場出入口,都貼上告示,停車場不提供隔夜停放,否則要收1000元清潔費;在大直的另一間賣場更貼出過夜車輛得被收1500元清潔費的看板

對此,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即便說有公告,但是公告是說要收1000元的解鎖費用基本上來講,這等於是違反消保法。」

消保官說,已經要求賣場退費,並且改善隔夜收費規範,因爲車子停了一夜就得付四位數清潔費,實在太高了,違反消保法保障消費者精神,消費者可以不接受這種條款。(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