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性侵時持刀自衛反被判死刑 伊朗未成年少女獄中等死

伊朗未成年少女遭性侵時,因持刀自衛而被判死刑。(圖/翻攝自Lensculture/下同)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伊朗是一個重男輕女非常嚴重的國家女孩自9歲開始就能夠追究刑事責任,死刑犯則依照國際公約規定,等到18歲成年後再行刑。一名國外攝影師蘇里(Sadegh Souri)深入當地少年監獄,拍下許多不爲人知的一面。

17歲的受刑人曼莎(Masha)表示,曾經和一名男孩子墜入情網,並且論及婚嫁,然而父親卻斷然拒絕這門婚事,一次在爭吵過後,他拿着菜刀殺死了父親,哥哥因此提出了死刑的要求;另一名年僅15歲的受刑人莎卡雅(Shaqayeq)則說,自己在監獄裡已經將近一年了,當初和男友到一家雜貨店裡偷東西,不料最後警方只抓了自己,男友逃過一劫,在滿18歲之後,她也將面臨死刑。

除了犯罪罪證確鑿的受刑人之外,一名16歲的受刑人蘇瓦幹(Sowgand)難過的說,有一天警方到家中搜索,發現了一些毒品,其實那些毒品是她父親所有,但由於當時只有她在家,因此罪名便加諸在她身上,且至今沒有任何家人前來探望。另外有一名年僅13歲的受刑少女卡塔瑞(Khatereh)說,她在被親戚強姦後離家出走,一個星期後,在外流浪的她又被一羣年輕人集體性侵,雖然最後被警方發現,然而她卻在結束治療後,因遭性侵時持刀自衛,而被轉介到少年監獄。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不適用於伊朗。在當地,女性證人證詞,只有男性證人一半的分量,有時甚至不被採信;而當地也發生過數次,女性遭性侵時持刀自衛,反被判死刑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