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夫婦有夠扯!「分居」同住透天厝 靠存證信函溝通

有夠扯!新竹陳姓男子與張姓妻子感情不睦,雖在同棟透天厝下,但近3年來因屢屢發生爭執,「分居」住在不同樓層,各過各的生活,還要靠存證信函來溝通,法官認爲該對夫妻相處模式離譜,判準離婚。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和張女2008年結婚,婚姻常因細故吵得不可開交,夫妻感情急速惡化,每逢爭吵,陳男黯然退讓睡沙發,豈料夫妻關係沒有改善還越來越糟,2人經常吵得面紅耳赤,終於在2015年因爲陳男交友問題爆發衝突,陳男簽好協議書準備離婚,妻子要求1棟房子及1輛新車才肯點頭籤屬,雙方爭執不下,各自生活已2年多。

陳男眼見往後無法再與張女共同生活,請求判準離婚。張女則反控丈夫拒絕履行同居義務,認爲對方倒果有因,辯稱要求住宅車子,只是基於生活需要所需,並非離婚要脅。

新竹地院法官調查,陳男夫妻雖住在同棟透天厝,但住不同樓層3年,如同形同陌路,此外陳男車子借給張女開,將牌照稅單貼在妻子房門,要求繳稅,張女不理會撕毀繳納單,陳男張貼紙條要求限期還車,張女再回擊,以存證信函告知還車將影響工作,還請來父母長輩與丈夫協調。

法官認爲,只是牌照稅繳納問題,陳男夫妻需透過存證信函、驚動長輩親友溝通,顯然非一般正常夫妻相處模式,法院安排調解仍無法化解這對怨偶歧見,由於2人皆無維持婚姻意願,勉強存續婚姻徒增仇恨,故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