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家產莽夫掐死妻竟回房睡覺 稱「我很後悔」判9年定讞

桃園吳姓男子勒斃妻子後回房睡覺,判刑9年定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桃園吳姓男子與何姓妻子經常爭吵,2人去年5月間又因財產分配及房產問題發生口角吳男竟兇性大發徒手緊掐妻子頸部,將妻子掐到昏迷倒地,而後逕自回房睡覺,等過了半小時,才察覺不對勁,緊急將妻子送醫仍宣告不治。一審判刑13年,二審改判9年,吳男還說「我很後悔。」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據瞭解,吳男與妻子在2001年結婚,2人育有1名兒子,擔任業務經理的吳男與妻子常因房產及子女監護等問題,不斷爭執。2人10年前簽字離婚,但因當時離婚未有2名證人簽名,並未完成離婚手續。妻子在前年間向法院提出離婚無效訴訟,一審法院去年4月間還判決2人婚姻關係存續。而2人雖歷經風雨,但仍時常同住一個屋檐下

本案判決指出,案發前兩天吳男搬回桃園蘆竹區的住處與妻子同住,但2人又開始爭吵。案發當晚11點多,妻子又爲當初離婚時的財產與房屋等問題,與吳男發生爭執。吳男因隔日要上班,又服用安眠藥打算就寢,但妻子仍繼續碎念。吳男氣不過,失控把妻子壓在地上,並徒手掐住她的頸部,等到妻子完全無聲,吳男才鬆手,進房睡覺。

過了40分鐘後吳男驚覺不對勁,走出房門查看,發現妻子仍躺在地上、沒有意識。緊急將妻子送醫,妻子急救後住院,出現缺氧性腦病變,期間又併發支氣管肺炎、敗血性休克並多重器官衰竭,2周後宣告不治。由於妻子送醫時院方發現脖子上有勒痕,因此通報警方,警方隨後依照殺人未遂罪嫌,逮捕吳男。妻子過世後,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案,並與家屬達成和解,一審法院將他判刑13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傳喚2人的兒子出庭,兒子當庭表示,「爸媽吵架時,常常最後都會以壓脖解決。」高院因此認定吳男當時並無殺人故意,改依「傷害致死罪」將吳男判刑9年。吳男還押時說「我很後悔。」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