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校變「遊艇大亨」屢下藥性侵還逃亡 閃鏡頭辯:你認錯人了

有「遊艇大亨」稱號的張志傑,在錢櫃下藥性侵女子,被依乘機性交等罪判刑9年,卻畏罪逃亡遭通緝,直到去年9月才落網。臺灣高等法院今花了1個半小時庭訊,還押時張見媒體鏡頭不斷閃躲,竟說「你認錯人了」。

有「遊艇大亨」稱號的張志傑,在錢櫃下藥性侵女子,被依乘機性交等罪判刑9年,卻畏罪逃亡遭通緝,直到去年9月才落網。臺灣高等法院今花了1個半小時庭訊,還押時張見媒體鏡頭不斷閃躲,竟說「你認錯人了」。記者王宏舜/攝影

張志傑綽號「張約翰」,2007年間以中校官階退伍,後來經營幸福遊艇公司。張2017年間曾撿屍酒醉女子,並於在大佳河濱公園性侵得逞,此案獲緩刑。

但張不知悔改,同年12月又在錢櫃下藥性侵另名女子,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2月,2018年1月又對另名子下藥未遂,犯依欺瞞使人施用三級毒品等罪判刑6年,2案一審定應執行刑9年。

臺北地檢署命令自2018年6月起至2025年6月止,張應至住居所轄區派出所登記報到,他卻在2022年一審判刑後潛逃,遭發佈強制性交、毒品及侵佔等案通緝。

臺北市警士林分局專案小組埋伏、跟監數月,去年9月初發現張出現在淡水山區產業道路,立即上前圍捕,他從腰間準備拔槍射擊,警方迅速擒抱壓制在地,取出他腰間的拉克手槍1把、子彈11顆,並在到他藏匿處所,發現他在窗邊架設脫逃繩索,共起獲散裝的改造掌心雷手槍1把、子彈5顆、藍波刀1把、登山刀1把、瑞士刀1把、電擊器1只、防彈背心、迷彩僞裝服1套及逃生用繩索1捆等證物。

性侵案部分,高院今辯論終結,並傳喚證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