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女跑趴全身42%燒傷!逾半不能排汗 6年後獲判賠332萬

八仙塵爆事發迄今5年,被害人集結向主辦人呂忠吉、八仙樂園公司求償。圖爲示意圖,與本新聞當事人無關。(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2014年6月發生的八仙塵爆,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受害者聯合向主辦人呂忠吉、八仙樂園等公司求償,另有多名被害人自行求償。今年5月纔有首位被害人勝訴,獲判賠717萬餘,30日再有一名被害人獲判賠332萬。

事發當時,薛姓女子年僅18歲,全身有42%遭燙傷,其中23%永久無排汗功能。薛姓女子原向玩色瑞博和八仙公司求償醫療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共1417萬餘元。而薛姓子女父母女兒受傷期間無法正常互動爲求,求償400萬元精神慰撫金。

今日一審判決出爐,玩色、瑞博公司賠償醫藥費、看護費、慰撫金等共257萬餘元,呂忠吉負連帶賠償責任。此外,玩色、瑞博公司要再另行賠償薛女75萬元懲罰性賠償金,連同257萬元,薛女共獲判賠332萬餘元。至於家屬求償,因薛女治癒後經鑑定後能建立正常關係,無損溝通能力,因此未予已准許。

因當天派對流程和場控均由玩色、瑞博負責,八仙僅提供場地出租,事先對色粉濃度熱源隔離等事項並不知情,因此一審判決八仙負責人陳柏廷等人免賠,而舞臺公司和志工也同樣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鏡週刊報導八仙塵爆後送4年麪包消防醫護 老闆嘆:撐不下去八仙塵爆案纏訟4年 八仙樂園董座獲不起訴定讞嫌救護車太慢又不闖紅燈 家屬拉方向盤痛罵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