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港女攜帶鉅款入境 90後小屁孩惡搞當好玩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香港網友轟爲「香港之恥」的曾麗雲邱曉彤16日在臺南再度被捕後,2女身上僅剩萬餘元,但檢警查出2港女入境臺灣時,身上攜帶了3萬港幣入關,而曾、邱在臺期間租屋、上夜店的花費除用這筆錢支出也在網路上勾男一起上免費KTV,而脫序的惡搞租屋行爲則是純粹好玩而已。

▲2港女鉅款入臺玩樂,把惡搞租屋當好玩。(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香港女子曾麗雲、邱曉彤是在今年1月17日上網登記入境臺灣,隨後在18日持觀光簽證來臺,入境時2女身上攜帶了3萬元港幣入關,而她們入境有效期則是到2月17日,隨後她們先入住一般旅館幾天,再在網路上找到大安區林姓屋主的租屋處,並謊稱2人是來臺就讀臺大大學生而順利租下該處。

直到3月11日林姓屋主向大安分局報案,指稱2女惡搞租屋處,還竊取了屋內液晶電視不知去向,再經媒體報導,2港女的惡劣行徑才曝光,當晚8點左右,另一名鄭姓屋主向新店分局報案指稱,他將淡水房屋租給2名來自香港女生,而這2人疑似就是媒體所報惡搞大安房東屋子的女子。

於是,警方趕往淡水將2名港女帶回新店分局調查,確認2女就是遭林姓屋主控告的涉嫌人,而當時2女還拒絕夜間偵訊,直到12日上午警方纔進行筆錄製作,並在檢方指示下,依竊盜、毀損及僞造文書等罪函送法辦,而2女則是被請回,但檢察官卻又在傍晚5時許簽發拘票,要警方將2女拘提到案。

警方接獲拘票後,當晚8時許再度前往她們淡水租屋處埋伏,最後一無所獲,直到隔天上午才追查出,2女在警方趕到時即和一名男子計程車離開,從此2女便如斷線風箏失去蹤影4天,直到16日中午2l 再被臺南警方逮捕。

據瞭解,新店警方將2女解送北檢歸案後,他們在拘留室仍是一派無所謂用廣東話在聊天,但當檢察官決定將2人隔離訊問後,2女纔開始安靜下來。

檢察官訊問邱曉彤時,要她坐下來說,邱女見到檢察官關心她卸下心防,坦承自己的行爲的確過分,但絕不是故意要搞破壞,願意賠償房東的損失,緊接着曾麗雲也坦承2人玩得太大了,造成房東的損失感到抱歉,願意與對方和解。至於2人爲何會用這種脫序行爲惡搞租屋,2女稱只因好玩而已,她們在香港都是這麼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