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國際組織挺臺灣婚姻平權!聲援支持合憲版同婚法案

臺灣能否在5月24日正式迎接婚姻平權國際間都在矚目。(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政院版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在上月5日已逕付二讀,不過國民黨立法委員賴士葆爲反同方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也在15日院會中逕付二讀。近日「婚姻平權大平臺」表示,在等待法案協商之際,有6個不同的國際人權組織表明支持臺灣婚姻平權,聲援合憲版本的法案。

▲上月反同專法送審前,同志家庭站在立法院前抗議,當時一名媽媽小龜說,不得已拋頭露面,「只希望女兒能以長女身份,出現在我的戶口名簿,給她更多保障,而不是寄居的路人甲。」

其中「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是美國致力於民主政治自由和人權的研究及支持的非政府組織,他們在公佈的報告特別強調,去年年底的公投結果,使劃時代的《第748號大法官釋憲》蒙上陰影,對於立法者要如何迴應釋憲的精神、公投的結果,自由之家認爲仍非常不明朗。

而「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和「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是致力於推動人權的全球性組織,對臺灣婚姻平權都保持高度期待,期望能以合憲版本法案通過同性婚姻。

當時在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後,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即發表聲明支持,代理秘書長黃尚卿表示,「這個法案向臺灣人全世界傳達出,臺灣選擇愛而非恨、平等而非歧視。」更說明此法案對同性兩人的婚姻自由上給予了保障,符合釋憲的精神和原則

人權觀察中負責LGBT人權的國際法研究員Philippe LeDoux認爲,臺灣的立法機構應該要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因爲這纔是真正符合臺灣憲法以及國際法規方式,尤其大法官釋憲中提到的「禁止歧視」不僅是國際法中基本的人權信條,也體現於世界人權宣言及臺灣有國內法化的兩公約之中,許多聯合國區域條約和國際判例,也都揭示了不得因「性傾向」而產生歧視。

▲「國際同性戀人權委員會」(OutRight Action International)聲援臺灣婚姻平權。(圖/翻攝自OutRight Action International 臉書

而國際同志人權倡議團體「人權戰線」(Human Rights Campaign)和「國際同性戀人權委員會」(OutRight Action International)兩大組織,也在社羣平臺上爲臺灣發聲,表示通過合憲的法案能使臺灣擁有婚姻平權,也支持這項法案可以讓整個亞洲增加對同性關係的認同。

另外國際婚姻平權團體「全球婚姻自由」(Freedom to Marry Global)的創辦人Evan Wolfson表示,「在追求民主理想與同志平權的進程上,臺灣一直都扮演着該地區的領頭羊。我們呼籲立法者們遵從憲法的意旨,儘快通過相關法案,並且盡力排除在收養規定跨國伴侶待遇上的歧視,以實踐臺灣作爲一個民主、多元和包容社會的價值,併爲亞洲地區在人權與婚姻自由的推進上出一份力。」

▲政院版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被挺同方認爲符合合憲精神。(示意照/記者許展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