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團體提前連署 國民黨團:中選會護航是政治追殺

國民黨團召開「罷韓連署偷跑 中選會違法護航」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巈禾/臺北報導

罷韓第二階段連署書預計7日下午將於高雄市選舉委員會通過。國民黨團上午召開「罷韓連署偷跑,中選會違法護航」記者會,質疑民間團體發起罷免連署時間,早在高雄市長韓國瑜就任滿一年前開始連署,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5條規定,呼籲中選會必須保持行政中立,不合格的連署書必須剔除。

書記長呂玉玲表示,民間罷韓團體早在韓國瑜市長就任滿一年前,就透過各項大型活動開始連署罷韓,審慎檢視罷韓團體活動期程,充滿以民主外衣包藏政治鬥爭,似乎有一雙看不見的手在幕後操作,負責選舉罷免工作的主管機關中選會,不應護航,這樣不是展現民主制度,是政治追殺。

內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指出,防疫期間,罷韓團體還搞小動作意圖國人和政策更加紛亂,這些動作很多都於法不合,所以有必要站出來讓國民瞭解。

陳玉珍提到,1970年4月5日,當時民進黨創黨大老費希平曾指出,提罷免案的原因很多,除了當選人政績不佳外,還有派系問題,容易造成政治上波動與不安,主張公職人員就職未滿一年不得提罷免案,而韓國瑜2019年12月25日才就職滿1週年,照此規定從這天起的隔日,纔可開始辦理罷免案,但罷韓團體12月26日就送出3萬份罷免提議書,代表早在就職滿1週年前,罷韓團體就開始找人連署,進行罷免活動。

立委林思銘補充,《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5條規定「公職人員未滿一年不得罷免」,基於立法精神,罷免連署分爲3個階段,分別爲提議連署、徵求連署、罷免投票,換句話說,提議連署也等同於進行罷免程序的一環,也規範在「一年內不得罷免」的規範中。

林思銘說明,罷韓團體在2019年7月8日就在臉書張貼訊息,指稱罷韓第一階段連署人數已達3萬人,而從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2月25日要衝到30萬人,提早連署已經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5條之規定。

林思銘指出,罷韓團體在2019年12月25日連夜北上將3萬份連署書送到中選會,隔日12月26日上午送交中選會審查。但在2020年1月17日中選會540次會議紀中載明,該批連署書填載日期未滿1年有7,143人,實際符合規定的人數28,560人,另外在2019年12月26日當天送達完成連署的人數21,417人,問題是,怎有可能在1天之內完成?

林思銘提到,這批送往中選會的連署書在日期上,有填載不實的問題,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9條規定,「以下內容填載不實必須刪除」,所以在12月26日送交中選會的21,417人的連署書日期有僞填日期之嫌、甚至未填寫日期,中選會必須剔除,否則有護航之嫌。

立委葉毓蘭表示,40年前多年前臺灣發生警民衝突,叫「中壢事件」,當時參選桃園縣長許信良落選,遭選民質疑遭到作票而導致中壢分局遭到民衆搗毀,時至今日,臺灣的民主法治可作爲亞洲國家民主典範主因在於我國有個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制度,以及獨立超然的中選會,不讓選舉成爲政黨鬥爭的工具

葉毓蘭指出,不幸的是,過去付出慘痛的教訓,現在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政治根基,會因爲獨立機關不獨立、不中立刻意向政治傾斜而遭受打擊,21,417張連署書在12月26日已經被中選會認定是合格的,連署的日期真的可能發生在韓國瑜就職滿一週年之後才連署的嗎?

葉毓蘭認爲,除非每一個人都像哆啦A夢一樣,有個任意門、竹蜻蜓,可以隨時出現在每個地方趕快簽署,否則如何去證明這些連署書的合法性?「更何況Wecare很高興的,自己去自嗨告訴大家,他們在7月的時候,已經完成了多少份、3萬份已經達成了,準備在12月25日之前再收集30萬份等等的」。

葉毓蘭提到,在偵查上面,這叫「自證己罪」,已經幫偵查機關把罪證收集好,「政治不必如此齷齪」,就好像在1月11日選舉結束後,有很多深藍支持者質疑蔡英文得票817萬,但她都會好言相勸說,選舉已經結束,國家還要繼續向前,這是在野黨立委衷心期盼的,請不要再做政治操作。

國民黨團強調,絕對尊重民主,更尊重民意,期待負責選務工作的中選會,能夠更加嚴謹中立的處理相關程序,莫讓臺灣的民主造成長久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