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六常訓3000公尺後4天病逝 解剖驚見腸腎壞死!遺孀控總隊長過失致死

保六總隊張傳忠部屬跑完3000公尺常訓後4天病逝,挨告過失致死罪嫌。(圖爲資料照/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去年舉辦3000公尺常訓測驗吳姓警員參加後肚子感覺不舒服,2度就診求醫,仍在4天后病逝,遺孀認爲是保六在32度高溫下舉行常訓導致不幸,但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以無證據證明因果關係理由處分不起訴當時的保六總隊長張傳忠等6名警官

吳姓警員是在2018年5月13日下午,和隊員們一起在臺北市中正紀念堂,參加保六當年度上半年常訓測試,吳警跑完3000公尺後,沒有特別反應身體不適,正常下班回家後,隔天凌晨就因感覺不舒服到臺大掛急診,返家稍微休養後,15日再到北醫就診,醫生檢腸、腎有發炎情形,安排住院後仍因病情直轉直下,17日不幸病逝。

法醫解剖發現,沒有特殊病史的吳警,是死於腸子急性壞死性發炎等病症家屬質疑,保六選在容易出現高溫的5月間辦常訓,導致吳警死亡,控告總隊長張傳忠等6名警官涉嫌過失致死,但檢察官調查警方的常訓規範,並沒有特別規定什麼時候不能辦常訓,而吳警是在3000公尺測試後超過4天病逝,無法證明2者的因果關係,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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