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將修 未滿15歲者開放30萬喪葬保額

金管會16日表示,爲保護未滿15歲未成年人投保權益生命權行政院16日通過金管會擬具保險法第107條修正草案。金管會保險局表示,參酌立委提案提出對案,被保險人爲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的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約定無效,且考量未成年人多具學生身分已有學生團險保障,保額新臺幣100萬,因此規定喪葬費用保額以30萬爲上限,以防道德風險

保險局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因爲0206南臺灣賑災引起對未成年人保單的關注,因此將開放未成年人發生死亡事故時需要的喪葬費用保障,並以限額方式滿足需求,未來將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以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