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出庭像刑案被告 高檢推「友善流程」關懷被害人

▲爲了避免被害人申請補償卻像被告一樣遭偵訊,高檢署推動友善審議流程。(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爲了避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家屬,在遭逢鉅變無力生活,政府可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讓被害者申請補償金,但地檢署過去常以「傳票」通知被害人到「偵查庭」說明,反而感覺像是在訊問刑案被告,讓被害人緊張與誤解,高檢署決定從4月起實施「友善補償審議流程」,改以「通知書」約被害人到「談話室同桌訊問,希望以同理心更貼近被害人需求。

高檢署指出,犯罪被害人保護議題近年來廣受各界重視,但過去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審議,主要以刑事偵查的方式辦理,往往增加被害人緊張與焦慮感,甚至誤解自己是被調查的對象,身兼犯保協會董事長的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接獲被害人反應後,指示研議修正,並全面改革體貼被害人傷痛的心。

改革方向包括:一、與刑事傳票區隔,通知格式大翻新將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通知書標題修正爲「臺灣○○地方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出席通知」,設計新的通知格式,與刑事傳票做出區別。二、通知內容精簡化,字體放大好閱讀大幅刪減非必要的被害人資訊,僅保留地址姓名案號,將字體放大方便長者閱讀,同時將內容調整爲較白話用語,並增加通知原因、攜帶文件及溫馨提醒等資訊。三、標示承辦人資訊,電話洽詢好安心將補償金審議承辦人員與犯保協會電話等資訊獨立標誌,讓被害人在遇到問題時,只要一通電話就能即時詢問及確認需要的資訊。四、郵寄信封去識別,個資保護不外泄去除被害人識別與透明口洞信封的使用,除可以兼顧個案補審資訊的保護外,同時也降低被害人收到書類時的緊張與焦慮。五、報到地點新規劃,犯保陪伴不擔心將原本的報到地點從各地檢署法警室改爲犯保協會各分會辦公室,讓犯保人員能夠即時指引與說明詢問程序,如果被害人認爲有需要,犯保同仁志工也會全程陪伴,避免被害人到庭的無助。六、詢問不用偵查庭,同桌傾聽更溫馨全面將詢問地點改到(溫馨)談話室、會議室、修復式司法會談室或其他適當場所,避免使用偵查庭讓被害人有接受偵訊的感覺,且摒除具高度的法臺,改以平面式的座位配置,承辦人與被害人同桌進行詢問,除了縮短與被害人的心理距離,也強化對每個審議案件的關心。七、到場一杯茶暖心,友善互動好貼心當被害人至報到地點等候時,主動遞上一杯茶水,不僅可以緩和其情緒,友善的態度與體貼的舉動更是建立良好溝通橋樑的重要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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