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加強中小學研學旅行管理:不得與升學、畢業掛鉤

京報訊(記者 楊菲菲)1月20日,北京市教委公佈了《關於加強全市小學研學旅行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研學徵求意見稿”),從規範組織管理、提升教育實效、確保活動安全等方面,對研學旅行做出規範。其中,研學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小學原則上不出京、中學原則上不出境開展研學旅行活動,研學不得與學生升學畢業掛鉤。

記者瞭解到,此次徵求意見時間截至2021年1月22日,公衆可以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具名提出意見建議。

原則上小學不出京、中學不出境開展研學旅行

研學徵求意見稿提出,各區要落實對轄區中小學研學旅行活動管理職責指導小學原則上不出京、中學原則上不出境開展研學旅行活動。

同時,各區要建立完善管理規範、責任清晰、部門協同、保障安全的研學旅行工作機制研製區級管理制度,統籌推進區域內研學旅行基地建設。

學校要將研學旅行活動納入學校學年工作計劃,在研學旅行組織實施前,向區教委提交組織方案、安全和應急處置預案材料,報所屬區教委審覈備案

研學旅行活動前,學校要與家長簽訂協議

記者瞭解到,研學徵求意見稿提出學校開展研學旅行可以採取自行開展或委託開展的形式。

其中,學校自行開展研學旅行的,要根據需要配備一定比例教師安全員,也可吸收少數家長作爲志願者。學校委託開展研學旅行的,應選擇依法註冊並符合相關行業標準的旅行服務機構作爲研學旅行活動承辦方,並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協議。

同時,學校在組織研學旅行活動前,要通過召開家長會或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長活動目的、時間安排、出行線路、學習內容注意事項等信息,應與家長簽訂協議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的責任和權利

研學不得與學生升學、畢業掛鉤,費用要公開

“不得將學生參加出京研學旅行活動情況作爲學校教育評價的依據和標準,不得與學生升學、畢業掛鉤。”研學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學校組織出京研學旅行活動,應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原則,同時,學校應爲不參加活動的學生提供相關課程學習機會,確保學習效果

此外,針對研學費用問題,研學徵求意見稿提出各區加強和規範研學旅行收費嚴格執行有關收費政策,向家長公開費用收支情況,學校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組織學生參加研學旅行活動中牟取任何利益

完善研學旅行課程,避免“只旅不學”

研學旅行課程設置一直是家長關注的重點,如何才能讓孩子們在研學旅行中真正“遊有所研”“旅有所學”?

研學徵求意見稿提出,爲提升教育實效,各學校要積極完善研學旅行課程,以各學段各年級教學內容爲參照,深化跨學科整合,結合學生身心特點、接受能力和實際需要精選主題,研製研學旅行的教案學案。同時,完善研學旅行評價機制,不得以組織研學旅行爲名開展變相旅遊

學校直接購買承辦方研學旅行產品的,應要求承辦方根據學校需求,提供研學旅行《教育服務計劃書》,明確教育目標、活動內容、課程設置方案和具體行程安排。要求承辦方提供組織和指導學生開展研究學習和旅行體驗活動的專業人員,探索依託“雙師制”開展教育實踐活動。

此外,在確保活動安全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研學旅行活動一般應由校級領導帶隊,配齊配足安全保障力量。活動前,學校要對師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公共衛生教育,活動中採取適宜的學生管理模式,確保師生安全。同時,學校要加強應急管理,明確學生生病或受傷等應急情況處理流程,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

新京報記者 楊菲菲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