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處統計地方政府欠債近9千億 每一欠稅人欠68餘萬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審計部22日公佈100年度直轄市縣市地方決算審覈結果年報」,各縣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共8822.1億,前兩名分別是高雄市2032億元、臺北市2028億元。歲入(年初)決算審定數新臺幣9393億元,歲出(年末)決算審定數9862億元,歲入歲出差短469億元;經舉債、移用歲計賸餘,收支仍短絀131億元。

►涉嫌坑殺政府基金謝青良稱「操作失誤」。

審計部建議,各地地方政府應落實財政自主、開徵特別稅課方案;強化地價評議機制合理課徵土地房屋稅捐通盤檢討現行各項收費項目標準,落實使用者受益者付費原則

審計部表示,地方財政持續惡化,除了金門縣連江縣沒有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以外,其他20縣市的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合計高達8822.1億;而從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佔該市縣歲出決算數比率來看,以高雄市160.39%最高,苗栗縣128.95%居次,宜蘭縣120.4%、臺北市117.21%;顯示地方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居高不下,如果把潛藏負債納入,財政狀況更困窘。

審計部說,地方政府潛藏負債情況,積欠健保、勞保、就業保險等補助款1274億餘元,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328億餘元,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未來應負擔數3兆1681億餘元;地方人事費決算數高達4537.6億元,佔各市縣自有財源3950.9億元的114.85%;其中,澎湖縣494.01%最高,臺東縣409.71%次之。

依據審計部統計,地方政府歲入主要來源是稅課收入,但自有財源的課稅收入也只佔歲入決算審定數總額的29.17%;而各縣市地方稅10萬元以上的鉅額欠稅案件有2萬多件、156億餘元,佔未徵起數餘額的50.24%,平均每一欠稅人欠稅金額6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