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學生背老師名字遭懲處 班導不滿提告 法院因一關鍵判勝訴

陳姓班導要求轉學生背誦4位任課老師姓名,背正確纔可下課休息,卻因此被記申誡。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陳師管教並無不當,判決撤銷。(黃捷攝)

北市某國中陳姓班導爲幫轉學小米化名)融入校園生活,要求正確背誦4位任課教師姓名,才準下課,卻因此被家長檢舉,遭新北市教育局記申誡1次。陳師不服提告請求撤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管教並無不當,判陳師勝訴,可上訴。

陳師2018年4月間以認識環境爲由,要求小米記住4位任課老師姓名,下課時必須站在走廊,看着牆上課表正確背誦出來,才能休息。小米當場抗議並通知家長,經家長反映,校方認定陳師不當管教,同年9月記他申誡1次。

陳師不服申訴,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撤銷申誡,要校方另爲適法處置。不過,校方重新審議後送教育局,教育局仍記陳師申誡1次,陳師再次申訴成功,教育局也提再申訴,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最後維持申誡處分,陳師只好提起行政訴訟。

陳師主張,他實施的訓輔行爲,是希望協助小米融入環境,不是處罰也沒有強制性,管教應屬合理。小米雖有自殘及生病事實,但家長從未出示診斷證明,對於病情也絕口不提,因此在小米轉學來的1個多月間,均把小米當作一般學生,平等看待。

陳師並質疑,校方調查小組欠缺公平客觀性校長、教育局、家長聯手對付他,對他緊咬不放,家長更一再以黑道背景對他施壓,要求他下跪道歉,要他拿錢表示誠意,讓他無法接受。

教育局抗辯,他們根據校方的調查報告,認定陳師訓輔行爲失當,有損學生權益,纔會懲處。陳師自承有看到小米手上傷痕,明知有自殘傾向,卻未注意其身心狀況,要求下課站在走廊上背誦教師姓名,令小米被標籤化、承受心理壓力,無助小米融入轉學生活,原處分並無違誤

北高行採信陳師主張,認爲陳師要求背誦教師姓名,是希望小米融入環境,目的不是處罰,家長未提及小米身心狀況,陳師沒有充分資訊判斷。況且,陳師要求其他國一新生背記「所有」老師及同學姓名,卻只要求小米背記「4位」老師姓名,顯然已考量到小米狀況降低要求

另外,陳師利用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在校方當時訂定的《輔導管教學生注意事項》中,在合理範圍內是容許的,北高行因此認爲申誡處分有違誤,判決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