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擬納責任制 全臺估400多人受影響

勞動部近日預告新增「不動產估價師」納入責任制工作者,勞動部官員解釋,主要是因爲不動產估價師的工作時間必須配合客戶、難以控制,再加上勞資雙方都有共識有納入責任制需求,預估全臺影響有400多人。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俗稱責任制,只有經由勞動部覈定公告的工作者,纔可由勞僱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勞動條件,並且必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纔可不受勞基法相關限制,依照勞僱雙方勞動條件依約辦理

勞動部預告「覈定市場徵信業僱用之不動產估價師爲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草案,預告期14天、到4月6日,後續將送勞動部法規會討論並公告。

勞動部官員表示,不動產估價師納責任制提案是由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所申請,申請單位認爲不動產估價師不分平日假日、白天或晚上,需配合客戶出勤,不一定能在預定的工時內完成工作,再加上不動產估價師需通過國考資格,招募不易。若由勞資雙方議定彈性工作時間,較符合實務需求。

官員指出,在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時,有勞方代表也出席,勞方代表也認同有納入責任制需求,因此預告將不動產估價師納入責任制並進行後續法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