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華映小股東求償無門 籲請蔡總統主持公道

華映200名小股東今天上午總統府及監察院前陳請,請求總統蔡英文能落實公義嚴格把關並深入追查,不要讓大同(2371)董事長郭文豔、前董事長林蔚山夫婦違法操弄並賤賣資產影響股東權益。華映股東自救會也要求,包括楊梅廠與龍潭廠的資產有其重估鑑價必要性,籲請金管會阻止華映賤賣廠房,救救小股東。

華映自救會表示,華映2018年12月宣佈破產,積欠員工近億元工資,經工會告發,檢方懷疑大同高層明知臺灣華映投資中國華映科技承諾保證10%收益,卻隱匿重大訊息,未於財報揭露,涉及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罪,侵害廣大股東權益部分也涉及特別背信罪,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也因罪嫌重大被諭令500萬元交保。而母公司大同在2015到2017年間替華映提供背書保證,造成30億元的巨大損失,金管會對此進行專案查覈,認定大同「違規」,證期局更依違反證交法,對當時公司負責人林蔚山開罰24萬元。自救會指出,林郭夫妻身爲公司經營者卻屢犯劣行惡例,實不宜再任公司經營管理職。

但大同今年6月23日竟代子公司華映於109年股東常會,擅以公司法第175條,針對108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108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承認案等,兩項重要決議事項作出假決議,7月31日召集第二次股東常會。再次強行通過不合理的決議,總計從106年的財報非法「保留」,到107年的財報未揭露虧損事實,沒想到108年的財報,直接撥補負債910億元,再用假決議的方式強行通過,自救會希望蔡英文總統能出面協助主持公道

華映土地資產於20~30多年前買下建廠市價已漲數十到百倍,現值每坪16萬以上。但6月30日於華映臨時股東會上,竟無揭露106~108年財報,被認爲蓄意欺瞞股東。華映股東自救會要求,包括楊梅廠與龍潭廠的資產有其重估鑑價必要性,並必須立即透明揭露,以免節外生枝,籲請金管會阻止華映賤賣廠房,勿讓華映資產被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