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條款三讀! 公務員可替配偶、二等親助講拜票

陳佩琪條款!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放寬公務員可替配偶拜票。(圖/資料照)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無黨籍臺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妻子陳佩琪,因任職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公務員身分替柯文哲助講引發爭議。立法院11日三讀修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放寬公務員可替配偶、二等親具名站臺,但不具銜。修法也通過「黃國昌條款」,鬆綁研究機關非行政人員介入黨派紛爭

陳佩琪替先生柯文哲站臺助講、拜票,引發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爭議,主管機關銓敘部認爲「有違人常」,立法院11日三讀修法《行政中立法》部分條文,公務人員可爲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公職候選人站臺助講、遊行、拜票或在大衆傳播媒體具名廣告,但不可具銜。

同時,有鑑於現行條文「黨政派系紛爭」定義模糊,變相給予行政主管執法人員過大的裁量空間,這次修法明確定義爲「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方法介入黨派紛爭」。

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參加318學運,遭檢舉違反《行政中立法》,修法將「公務員人介入黨派紛爭」適用範圍,限縮爲「公立社會教育醫療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人員,以及公營事業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沒有行政工作的黃國昌因此排除在法律限制範圍外。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指出,《行政中立法》不符合比例原則,讓中研院等教育研究機構人員遭剝奪言論自由,修法後放寬相關機構不兼行政職人員,有言論、講學自由。對於放寬公務員替配偶及二等親拜票,尤美女認爲,不只是陳佩琪,無黨籍基隆市長候選人黃景泰妻子陳秋伶也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