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追徵8.6億元 國民黨提告判決結果出爐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黨產會認爲國民黨取得458筆國有房屋基地,處分追徵8.6億多元,國民黨不服提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這458筆都非源自國民黨黨費等一般收入取得,且土地現都已被徵收或已移轉予第三人而無法返還,依黨產條例規定應予追徵,經計算後財產追徵其價額總計8億6488萬3550元。可上訴。

合議庭認爲,國民黨取得這458筆土地取得的過程,是先於訓政時期向國家申請轉帳國有特種房屋(日產房屋)88處獲准,後以轉帳撥用等方式登記所有權予國工黨,繼而1954年間獲行政院准予移轉所有權給國民黨。

合議庭指出,國民黨陸續登記取得458筆土地所有權。並未給付對價予國家即無償取得458筆土地,亦非源自於國民黨黨費等一般收入而來,2016年8月10日黨產條例公佈時,已非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所有的財產,應推定爲不當取得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