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車水溫爆表「刁車」 氣缸牀沖毀!怒告原廠…送第三方:車主竟要扛責

潘男認爲原廠處理態度消極,因此怒告原廠詐欺得利。(圖/pixday)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潘姓男子2013年在高雄德汽車大廠購買一輛價值300萬的進口轎車,2016年2月間潘男的妻子開着該輛轎車北上,卻在路竹交流道附近時,行車電腦顯示水溫過高須暫停行駛,事後幾經波折拖回高雄原廠修理並更換水泵,之後的又因2次相同問題進廠維修,潘男不滿原廠不以「整車換新」或「更換引擎」處置,而以相對廉價方式維修,導致車輛接連出問題,於是怒告廠長旗下維修人員「詐欺得利」,但檢察官認爲原廠工作人員處置並無不當,因此不起訴。

檢方表示,潘男所購買的車輛2016年首次進廠後,原廠人員發現該車在德國原廠通知「全球召回」的名單上,因此立即更換改良型冷卻水水泵,但卻在2016年12月、2017年3月又再次發生水溫過高的問題,但原廠僅更換水泵便了事,直到2017年5月份再度發生水溫過高情形後第三度進廠,這次經工作人員討論後,決定拆開引擎上座檢查,發現「汽缸牀墊片」早在第一次進廠時就已燒燬,造成冷卻水逐漸滲入引擎,潘男認爲當時車輛尚在保固內,原廠有義務告知真實故障情形,他可據此要求更新引擎甚至是整車換新,但維修人員刻意隱瞞不說,反倒以相對便宜「更換水泵、整平汽缸牀」的方式處理,此舉應是維持營運成本以獲取高額績效獎金,於是怒告莊姓廠長、鄭姓工程師涉嫌詐欺得利。

雄檢後續將此案送交臺灣汽車修理工業公會鑑定後,公會認爲維修人員在第一時間沒發現到引擎水溫過高後引起的擴大損壞,反在多次檢修後才發現到汽缸牀墊片燒燬,不過汽缸牀墊片燒燬應屬駕駛者疏忽,因使2方都有責任,檢方也審視原廠的合約條文後,發現總代理更換瑕疵零件時,並不會影響維修技師的績效獎金,認定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