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的看上我的車”!河北的哥運毒進京,微信記錄成罪證

(原標題:“販毒的看上我的車”!河北的哥運毒進京,微信記錄罪證

香囊傳統民間工藝品,深得人們喜愛,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卻利用香囊便於攜帶的特點,硬是把寓意美好的香囊做成了危害社會的“毒囊”。記者北京順義檢察院獲悉,一名出租車司機就爲了掙點車費甘願冒險毒販傳遞這樣的“毒囊”,近日被順義區法院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罰金5000元。同時被判刑的還有兩名毒販。

靳某是河北某出租車公司的一名司機。今年5月初,靳某在一次跑車拉客時認識了乘客張某,爲了增加自己的業務量,靳某添加了張某的微信。

剛開始,靳某並不知道張某販賣毒品,只知道他的行爲比較“神秘”。比如,張某經常讓靳某幫忙帶粉紅色“香囊”給北京的朋友,偶爾也會讓帶鑰匙、玩具槍等小物件

靳某需要去指定地點自取物品,位置較隱蔽,時間一般是在晚上,每次都很着急。收貨人的行爲也很怪異,有幾次是給同一個人送東西。“對方聲音沙啞面容憔悴,看着像個吸毒的。”

幾次過後,靳某便已覺察到自己幫忙運送的東西是毒品。有一次他還在微信裡跟朋友說:“每次都是空車去空車回的,肯定是販毒的看上我的車了,每次都嚇我一身冷汗……”

儘管心知肚明,但是靳某並未點破。爲了掙點車費,靳某甘願冒險,對於張某的招呼,幾乎有求必應。

今年5月17日17時許,張某讓靳某駕駛出租車帶3包冰毒(共計2.06克)到順義某地路邊交給石某。當晚,石某向他人加價轉售該毒品時被民警當場抓獲。事後,靳某主動投案,並協助警方抓獲張某。民警從張某位於河北省住處起獲冰毒4.41克。

“我不知道香囊裡裝的是什麼東西,也沒有打開看過,我就是爲了賺點車費。”面對檢察官訊問,靳某一開始並不認罪,還反覆強調自己不知道運輸的是毒品。

針對這一情況,檢察官引導辦案民警補充調取了靳某的微信聊天記錄,並對一些細節進行了補證,完善了證據鏈條。同時對靳某擺事實、講法律、明利害,最終促使靳某自願認罪認罰。

鑑於靳某具有自首、立功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今年10月10日,順義區法院以運輸毒品罪從輕判處靳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張某、石某則被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罰金1.8萬元和有期徒刑1年2個月、罰金1.2萬元不等。同時,沒收三人違法所得。

檢察官提醒,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受到刑事處罰。靳某的經歷也給大家敲響了警鐘,特別是從事運營的出租車、網約車司機,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參與異常的運輸行爲,切莫爲了蠅頭小利鋌而走險。另外,發現毒品犯罪分子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還可以獲得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