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曲婉婷母貪污罪撤銷 檢方改控濫權受賄 擇日宣判

曲婉婷母親張明傑合影。右爲曲婉婷白拍照。(圖/翻攝自曲婉婷Wanting微博及wantingq IG)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歌手曲婉婷以一首《我的歌聲裡》紅遍大江南北。但是她的公務員母親張明傑卻涉及貪污案。讓案爆發後,一度有網友質疑曲婉婷早年到加拿大留學的花費,正是來自她母親貪污的錢,讓曲婉婷十分困擾。

不過後來律師迴應,張明傑第一起犯罪發生在2009年,而曲婉婷早在這時間之前9年、也就是2000年時就到加拿大留學, 因爸花費不可能來自贓款

此案於2016年開審。本週一(12日)起再度連日在黑龍江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張明傑原本被控的3項罪名: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罪,如今檢方將貪污罪撤銷,變更爲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涉案金金額則仍維持3.5億元人民幣法庭將擇日宣判

檢方指出,張明傑任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處理農村徵地事務時串謀一家農業科技公司法定代表魏奇,騙取鉅額徵地款項。檢方認爲張造成政府大量公帑損失等行爲,涉嫌犯下濫用職權罪。張又向魏奇另一家公司索取500萬元人民幣,涉觸犯貪賄罪。

但張自辯稱,這筆錢是向對方借來房子的,但後來因爲對這棟房子不滿意,事後經已經將它出售,只是沒有及時把錢還給魏奇時,自己已被警方帶走。

張案剛開審時,檢方認爲她涉案金額龐大,加上她不認罪,曾建議把她判處死刑。不過法庭一直未對此案宣判。在新一輪審訊中,檢方變更起訴,撤去當中的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