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警察夫戴綠帽! 人妻「嘿咻小王17次」北市汽旅做透透

▲由於丈夫已經籤屬和解書,因此法官判敗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CFP)

突發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警察小陳化名)無意間在家中電腦發現劉姓妻子許姓小王的親密錄影雙方攤牌談判對方坦承確實有接吻、牽手,允諾150萬和解,不料事後竟不履約,遭告通姦。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小陳在籤和解書之前就知道2人有過性關係,不能推翻和解再另行求償,因此判他敗訴。

判決書指出,小陳和劉姓妻子原本是一對幸福夫妻,沒想到因爲許姓小王的介入,讓原本美滿的家庭產生變調、妻離子散。2018年3月4日小陳在家中電腦發現妻子與許男的交往影片,之後約對方到臺北客家文化園區談判;許男則坦承確實有發生不倫男女的不正當身體接觸、擁抱,包括在古亭河濱牽手散步親吻臉頰,並答應以150萬和解。

豈料許男之後卻沒有依約付錢,雙方因此鬧上法院。同時小陳也向法院提起通姦告訴,指控妻子與許男在南港區探索、蒂堡汽車旅館大安區客來思樂賓館、許男住家等處,2人發生了至少17次性行爲,造成他身心受創痛苦不堪,爲扶養幼子因此調回南部,工作也受影響,因此提起求償400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爲,檢視當時雙方談判的和解錄音,許男對話中有承認與劉女發生性行爲,因此不採信小陳宣稱不知情性行爲一事,也就是說和解內容應已包含針對性行爲的賠償,小陳既然已經簽署和解書,那麼就不能推翻再另行求償,因此判小陳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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