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偉良/政府應該對危老改建擔起責任

地震抖出建築危機,胡偉良認爲政府應拿出魄力來從事危老改建,改善臺灣房屋結構。(圖/記者謝婷婷攝)胡偉良/臺北市新北市老屋改建發展協會理事長有人說,臺灣的都市更新,己經被政府和財團扭曲、搞臭,甚至淪爲財富洗牌的權錢工具。

林苑事件是都更的分水嶺,文林苑之後民衆不再相信完全由民間主導的都更,民衆沒信心,質疑都更利益被建商壟斷,要政府不應該幫建商;另一方面,建商也覺得都更的風險太高、整合的時程太長,因而對都更卻步。

文林苑事件後,民衆碰到都更問題都格外謹慎,對都更看法更是正反不一。有的民衆認爲,公權力介入都更,協助建商排除障礙,最後建商得利,明顯是政府圖利建商,甚至有可能涉及官商勾結;並且在都更進行時,民衆沒有決定權,很不公平

但也有民衆認爲,只要所有住戶同意,都更除了可以減免房屋、地價稅外,還可有全新的房子可住,是正確的決定,是利人利己雙勝行爲;但是在民粹主導的社會氛圍下,有這種的思維的民衆只佔少數。

很多早期蓋的老舊社區,房子像蜂窩一樣的密集巷子又窄,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雲梯車甚至開不進去搶救,影響救災,也因此造成很多的災禍。▲臺灣都市更新牛步 。(圖/記者張一中攝)這兩年的南臺花蓮地震讓民衆警覺到:早期蓋的房子不論抗震耐震也都有缺欠,難以承受大地震的侵襲,偏偏臺灣又處於地震頻繁的斷層帶上,加上全球氣候的變化,使得臺灣發生大地震的機率比以往來得更高。另一方面,一些老舊區域中,整體建築呈現的簡陋窳劣的樣貌,也不符合一個現代化國家應有的形象,故此時社會實在不宜再以「具有特色」來自我安慰、模糊焦點

政府既然向人民收取稅捐防災救災當然就是政府施政職掌之一,此時政府應該以大多數人民的福祉考量,不再向少數空泛的意識、口號教條妥協、屈從,勇敢的拿出魄力來從事危老改建,改善民衆的房屋結構,並拓寬巷道,解決環境問題,也藉此來改變城市風貌

〈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原規定:爲促進都市土地有計劃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條例雖然做了這樣的規定,但「增進公共利益」這單一目的幾乎成了容積獎勵的中心思想,「讓人民有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反而退居其次,因此,在這個時候,政府有必要重新思考它對「都市更新」的定位、期許和戰略目標

「讓人民有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是一個很單純卻也很實際的目的,沒有高調,但卻很務實的解決現有的房屋問題。

靠着老屋改建的「拆舊蓋新」,一來解決日後即將面臨的殘破老屋過剩、安全成屋卻相對不足的矛盾問題,二來更能創造經濟產值與改善人民生活素質,應屬此刻一舉兩得的良好施政方向。●胡偉良

畢業於臺大土木系。先後取得營建管理、商學法學博士學位現任臺灣商務平臺創辦人、臺灣天使投資人協會理事長、品嘉建設創辦人、品嘉企管顧問有限公司首席顧問師、天使創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以及臺北市/新北市老屋改建發展協會理事長。▼臺北市老屋改建發展協會理事長鬍偉良。(圖/胡偉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