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徵輝疑潛艦國造有弊 立委指黃的動機是爲錢或小三

▲蔡英文去年3月登上海虎潛艦頂,主持潛艦國造簽約儀式。(圖/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海軍艦長黃徵輝日前批露,潛艦國造案由曾因尹清楓案被調查郭璽代爲尋找商源,質疑這樣「拼裝」恐讓國造潛艦成爲核四2.0,引發關注。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20日在臉書批評,黃徵輝「一次完爆!潛艦國造」、「輸出許可僞造」等言論都是謊言,其實是利用關鍵敏感時刻,在軍方不便用證據細節澄清的強況下,不惜搞垮對臺灣非常重要的潛艦國造案,其動機是爲錢或小三司法單位應進行調查。

對於王定宇的說法,黃徵輝在部落格「擺渡黃河」表示,這是抺黑,海軍苦苦等待2、30年,政府好不容易下定決心推動潛艦國造案,設計階段竟是這個德行,希望政府立刻啓動司法調查,同時,他也出示荷蘭WF廠專案經理身分名片,但職務薪水,事成才分傭,軍火商非常忌諱檢舉公家單位,「誰會爲了遠在天邊的一點佣金,站出來和那麼大的勢力對抗?」

黃徵輝指出,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7條第1款,承平時期絕對機密的核定權責總統行政院院長或經其授權之部會級首長,潛艦國造案是否經由簽呈,由相關權責長官覈定絕對機密,若海軍司令部逕自決定潛艦國造案爲絕對機密,那是侵權,而機密案子通常爲一文一密,一事一密,很少爲全案皆密,總統蔡英文聲稱都不知細節,比全案皆密還嚴重。

黃徵輝表示,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第二款,覈定國家機密,不得爲限制或妨礙事業之公平競爭爲之,他要問海軍司令,在合法範圍運用非正式管道尋求商源,爲何不考慮其他管道?其他管道的公平競爭權力在哪?

海軍推動的潛艦國造案負面報導、爆料不斷。對此,海軍19日以新聞稿證實,對於潛艦國造案,是採取在合法範圍內運用非正式管道尋求商源,目前已依專案進度執行,國防部全程均配合國會監督依法行政可受社會公評;另外,有心人士疑似軍火代理商,在媒體評論或撰寫公開訊息內容,有諸多與現況事實不符,多爲個人不當揣測,所發表主張其動機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