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面2次就上牀!臺女瞞法男友戰以色列男 再告性侵懷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20多歲的女子小玲化名)雖然已經有法國籍的男友,但她今年1月初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一名以色列男子雙方多次相約見面還發生關係事發她發現自己懷孕6周,擔心男友得知真相會生氣,於是謊稱遭性侵。臺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小玲聲稱遭性侵卻仍與對方頻繁聯繫、傳LINE,於是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小玲今年1月透過Dating App認識一名來臺工作的以色列男子,雙方聊得相當投緣,相識第二天就決定見面首次「約會」,過沒幾天又再次相約出遊,期間發生第一次性關係,隔天又以同樣的模式發生第二次性關係,之後她就因工作南下出差,過程中甚至還傳了生活照給對方,工作結束返回臺北就又急着約見面,因此發生第三次關係。

▲小玲瞞着法籍男友和以色列男子發生3次性關係,直到懷孕才謊稱遭性侵。(圖/CFP)

然而,小玲事後發現生理期遲遲沒有來,驗孕之後才驚覺已經懷孕6周,擔心法國籍的男友知道真相會生氣,於是謊稱遭性侵3次。男友知道後還挺身而出幫小玲向對方理論,並索要8000元墮胎費,如此就可以不再追究。

但以色列男子堅稱,自己與小玲發生性關係時前兩次都是體外射精,第三次還有陪同去買避孕藥,可見孩子根本不是他的。由於以色列男堅持不認孩子,小玲決定提告。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卻發現,雖然小玲聲稱是因爲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纔會隱瞞到懷孕再提告,但根據電話通聯紀錄及LINE的聊天紀錄來看,雙方第一次發生關係之後仍密切聯繫,顯然和一般遭性侵的受害者反應不同,因此認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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