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草出爐 法界建議再擴大救濟管道

律師陳雨凡肯認此次修法草案建議獄政人權還要再提升。(圖/陳雨凡提供)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行政院覈定監獄刑法》、《羈押法》修正草案,強化收容人的人權保障。對此,法界大多表示認同。其中「監所設獨立之外部視察小組」更是加強監獄管理透明度,律師陳雨凡建議,視察小組的委員產生過程也要透明,才能發揮功用;另外她也建議擴大可申訴、起訴的救濟項目,保障會更全面

這次行政院覈定的修法草案中增加多項新措施,包含「監所設獨立之外部視察小組」、「修正收容人書信檢閱規定」、「增訂申訴及起訴之規定」、「戒護外醫諮詢判斷」、「提高收容人勞作比例」等規定,對此,法界大多表示認同,覺得獄政人權更加提升。

其中「監所設獨立之外部視察小組」是引進外部委員,對監所的管理措施進行審視。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律師陳雨凡肯認這項措施,更加尊重收容人尊嚴及維護人權,也落實透明化原則,讓監獄管理更透明。但她提醒,若委員產生過程不夠透明,流於形式、官派,屆時外部視察小組就會失去意義主管機關應該要特別注意。

另外草案中「修正收容人書信檢閱規定」、「增訂申訴及起訴之規定」,陳雨凡認爲,這些規定經過大法官宣告違憲後,做出修正,而修正草案確實也符合大法官解釋的意旨,值得肯定。

她特別提到草案中「陳情、申訴及起訴」的相關規定,確認監所與收容人間行政法關係,故衍生之公法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循申訴、行政訴訟途徑解決,保障收容人相關救濟權利。但她認爲,由於現行規定下,有些項目不能申訴、訴願,諸如:監所中的身體檢查戒具的使用等,所以她建議擴大可申訴、起訴的項目,讓保障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