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用48萬元換喪失自由、事業中斷、經商損失,你願意嗎?

冤案往往重創一個人的人生。(圖/達志示意圖

文/江元慶

司法檢察系統經常被抨擊的事由之一,是選擇性辦案;殊不知,在辦案過程可選擇的內容裡,又隱含着選擇性採證。什麼叫「選擇性採證」?前任的「中華民國木材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國親身經歷過……

民國102年7月,嘉義地檢署依詐欺、僞造文書等罪,起訴吳國明等人。根據起訴書的記載,政府有多項工程指定採用「加蓬核果木」做爲料材,但吳國明涉嫌進口劣質木材混充,在臺南、南投、基隆臺灣20多處施作景觀、木棧道工程,居間詐財牟利

檢方起訴的根據之一是:吳國明聲稱蘇利南共和國進口加蓬核果木,但受委託鑑定的臺北林業試驗所則指出,加蓬核果木只有在中南美洲宏都拉斯纔有,蘇利南共和國根本沒有這種木材。

吳國明偷樑換柱,居間詐財?

不!嘉義方法審理後,判決吳國明無罪。其中關鍵之一,就是檢察官選擇性採證。

當時,吳國明進口的木材除了送請林業試驗所鑑定外,也送往嘉義大學臺灣大學屏東科技大學、中興大學宜蘭大學、中華木質構造建築協會檢驗結果證明是加蓬核果木無訛

也就是說,林業試驗所、臺灣大學等受委託檢驗的各單位,證明內容雖不一致,但認定是加蓬核果木的居多。因此,引人質疑的是:檢察官爲什麼不採用多數對吳國明有利的檢驗證明當證據,而以不利於他的少數證明做爲採證?

這就是選擇性採證。

▲沒有人願意爲錢而出賣人生吧!

法官在追查吳國明進口木材究竟有沒有搞鬼時,還發現了一個旁證。

嘉義大學在鑑定被施作在南投市軍功橋頭自行車道工程的木料時,發現用材山欖;不過,臺灣大學、嘉義大學則鑑定是加蓬核果木。

吳國明是否居心不良,蓄意詐財?法官想到了一個方法──山欖、加蓬核果木何者較貴?

經過臺灣區木材輸出業同業公會證明,山欖比較貴。法官認爲,吳國明是木材商人在商言商,他豈會故意造假以價格比較貴的山欖施作工程,而且讓自己面臨違約,還得承擔面對後續的民、刑事訴訟風險

吳國明一審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則支持一審見解,無罪確定。

吳國明忘不了這一天,民國101年8月10日,他被檢察官當庭逮捕,羈押了120天。

這樁冤案重創了吳國明的人生,他的理事長被撤換,經營的公司被收回,家庭差點破碎,他喪失自由、事業中斷經商損失……

司法賠給他的數字:48萬元。是新臺幣

作者江元慶,司法記者20多年。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