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咬黃偉哲 蘇煥智將提大創案刑事告訴

臺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10月20日下午將於臺南市佳里愛鄉文教基金會召開記者會,除將公開有關黃偉哲創案之刑事告發狀全文、徵求共同告發人。(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臺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20日下午將於臺南市佳里區愛鄉文教基金會召開記者會,除將公開有關黃偉哲大創案之刑事告發狀全文、徵求共同告發人之外,蘇辦說現場將有受到黃偉哲賴帳不還的受害人,控訴事件始末

蘇煥智與「新大同草根民主連線」成員蔡四結、高忠義和陳志峰,10月18日共指控民進黨臺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在立委任內多次濫用「官威」,逼迫行政部門行使應盡的公權力,共同圖利日商大創百貨臺灣公司

蘇煥智指出:一、 罔顧國人食安健康,替進口日本災區食品大創公司違法關說:2015年3月大創遭查獲違法進口核災區食品1萬3259件,面臨行政機關查處,被禁止輸入貨品六個月,禁止期限自2015年11月5日起六個月。但大創公司仍在禁止輸入期間,大量違法進口,虛報不實取得輸入許可證694張,違法輸入319個貨櫃重量達2067.7公噸。

蘇煥智說黃偉哲先是帶日本大創董事長大原光面見當時經濟部鄧振中。接着在2015年11月9日,黃偉哲在其立法院與經濟部國貿局衛福部食藥署開協調會,要求國貿局以「保證書替代實質審查」;而國貿局竟也違法同意放棄實質審查把關的職責,而以被調查廠商自己出具的保證書取代實質審查。會後並於11月13日,以立法委員黃偉哲名義發函給關務署、食藥署及國貿局。主旨:「請協助釐清准予辦理報關手續,請查照。陳情單位:臺灣大創……。

蘇煥智說:二、國貿局長應與黃偉哲共同貪污圖利的罪責:(一)國貿局涉違法貪污圖利:依貿易法第31條,是否在禁止輸入期間以前完成的交易行爲,必須由國貿局個案逐案負起實質審查職責;而不可以被調查廠商自行提出的書面保證,來替代國貿局本身的實質審查職責。國貿局此一放棄實質審查職責,已經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第1第4貪污圖利罪。(二)黃偉哲是濫權施壓的共犯:而國貿局放棄把關違法圖利大創公司,系受黃偉哲以立法委員職權施壓所作不法讓步,兩者共同勾串「以同意書面保證替代實質審查」的不法怠忽不作爲,具有共同的犯意,違反貿易法第31條規定,已經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第1第4之規定。 而黃偉哲依刑法第31第1規定:「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所以黃偉哲與國貿局長共同主導違反貿易法第31條的實質審查職責,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第1第4與刑法第31第1的規定,是貪污圖利的共同正犯!

三、當立委圖利「大創」, 當市長「大創」臺南:俗語說:「細漢偷挽匏,大漢牽牛」。黃偉哲 當立委圖利「大創」, 如果不幸他當上市長的話,恐怕會是「大創」臺南的災難。四、如果黃偉哲與經濟部、及國貿局沒有對社會提出合理的說明,蘇煥智爲避免民進黨繼續朝向黑金墮落,爲端正官箴,避免臺南加速往黑金淪落,將正式對黃偉哲、黃偉哲立院辦公室主任曾碧珠及國貿局長楊珍妮提出正式的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