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蹲冤獄9年! 被控槍殺運將判無期 林金貴再審改判無罪

林金貴(左)11年前被控槍殺計程車運將被判無期徒刑定讞,高雄分院歷時1年多審理,7日逆轉改判無罪,仍可上訴。(劉宥廷攝)

多年前發生在高雄鳳山區的林金貴槍殺運將案嫌犯林金貴從被捕到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一路喊冤,經冤獄平反協會介入後三度爲他聲請再審,去年4月獲高雄高分院以發現新證據爲由裁準再審並釋放關押近10年的林;高雄高分院歷時1年多審理,7日逆轉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該案發生在2007年5月9日晚間9點多,高雄鳳山區王姓計程車司機車上遭槍殺,被2名目擊兇嫌下車的民衆自後追趕,途中還回頭持槍威嚇2人不要再追,雖然此過程路邊監視器拍下,但光線不足面貌模糊;警方目擊者指述、監視器拍下的嫌犯逃逸身影,描繪出「長髮及肩」畫像

另警自被害人通聯記錄找到與其交往密切的林姓按摩女;林女指認恩客林金貴很像此人,林在5個月後被警逮捕,儘管他矢口否認、通過測謊,仍被依槍砲、殺人等罪起訴,2010年判無期徒刑定讞。

冤平會自臺南監獄接獲申冤,曾2度聲請再審遭駁,直到林的姐姐家裡翻箱倒櫃,找到1張弟弟案發前2個月,也就是2007年3月5日到花雕照相館拍攝的大頭照光碟,照相館老闆作證照片爲真,加上皮膚科醫師提供毛髮生長速度不可能2個月就及肩的專業意見中央研究院以3D鑑定方法交叉比對研判監視器與大頭照不屬同一人可能性較高,證明林金貴在案發時應仍是短髮,與監視器拍到的長髮兇嫌不符,開啓林金貴的平反之路。

2審合議庭認爲檢方所提證據,無法證明林涉案,所以判決無罪;冤平會義務律師團、獲殺警案再審無罪的鄭性澤等到場旁聽聲援,擠滿法庭宣判當下全場掌聲;林金貴也難掩心中激動,眼眶泛紅感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