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推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 周萬來提「美、法經驗」說話了

立法院開議畫面,立法院長韓國瑜(中)主持院會,右爲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針對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提出相關修法,要求總統國情報告採依序即時答覆或採即時詢答。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明將至司法法制委員會報告;而對於即問即答的可行性,他以總統制及雙首長制國家的美國及法國做對照,美國及法國之國情諮文(演說)之實施經驗尚未見採即時詢答方式,「未來我國國情報告是否採行不同的詢答模式,仍有待委員共識決定。」

對於立委所提修正法案,周萬來一項一項來解析可行性,立委提案國情報告或採依序即時答覆或採即時詢答。周指出,依過去國民大會對總統國情報告之建言,實務上見有總統對代表之建言採綜合答覆的方式進行,美國及法國之國情諮文(演說)之實施經驗尚未見採即時詢答方式,未來我國國情報告是否採行不同的詢答模式,仍有待委員共識決定。

此外,立委提案主張總統應於限定時間內(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進行報告等規定)進行。周萬來認爲,如依此修法意旨,總統即有於該固定時間內進行報告之法律上義務,然這樣的修法可能與行政院應定期至立法院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的時間有所重疊,會否造成本院議事安排上的困難?

周也指出,若於限定時間內因遇國家緊急狀況等特殊情形,可能發生無法依法安排總統進行國情報告之爭議,亦有失立法院議程安排上的彈性。是以,針對未來國情報告議程安排應否保持彈性以利本院因應當前國家情勢所需,均有待凝聚共識決定修法方向。

至於總統國情報告之主題,憲法增修條文並未明定,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以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或總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爲主。立委提案將立法院邀請,與總統主動諮請的國情報告主題,修正爲一致,亦有將立法院邀請總統國情報告主題擴及於重要政策議題。

周萬來在報告中引用《憲法學釋論》,總統的國情報告應以通案性事項爲宜,而不及於個案,以避免和行政院長的職權相沖突。由於中華民國89年第六次修憲後,將國民大會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職權移由立法院行使,然至今尚未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之實例。綜上,國情報告之主題範圍,是否能符合當時國家情勢需要的彈性需求,請立委審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