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伯人前熱心!人後欠債「毆打妻兒」變狠父...妻訴離獲准

苗栗竹南鎮李姓前里長任期內被裡民讚譽有嘉,不過李妻卻爆出丈夫臺前臺後兩樣情,訴請離婚。(圖/視覺中國CFP)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李姓前里長,任期內被裡民稱「好里長伯」,不過李妻卻爆出丈夫臺前臺後兩樣情。她控訴李男忙於選舉和職務而未照料家庭,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定李男確實投入競選里長,未對家庭及子女有任何照顧,且未見李男有想挽回婚姻的舉動,判準離婚。

李姓前里長(62歲)2006年連續兩屆當選,2012年因貪瀆案下臺,2018年底再次出選卻落敗,與林姓元配在1981年結婚,2人育有1子2女,其中女兒重度智能障礙長子長女成家立業;李男2018年底落選前,與元配打離婚官司

林女指控,李男從未照料家庭,2人長期分居,重度智能障礙的小女兒也由她24小時照顧,且李男常向她要錢更時不時毆打她。林女向法官表示,李男常在外花天酒地,欠下千萬債務,全由她靠標會親友借錢週轉,曾經還因爲壓力太大,甚至想帶着小女兒去自殺。

37歲的長子指出,國中時期爸爸就很少在家,且爸爸沒工作時都由媽媽向外借錢過活,跟妹妹就業後陸續幫爸爸還4、5百萬的債務。他表示,重度智障小妹都由媽媽照顧,爸爸從來沒照顧過小妹。

長子說,媽媽從小照顧3個小孩,現在仍要守着妹妹,完全無自己的時間出遊放鬆。他認爲,離婚對媽媽比較好。

李男在法庭上表示,沒有選上里長就能回家幫忙照顧女兒,之前是里長需爲民服務。

法官審理後認爲,未見李男有任何想挽回婚姻的動作,長期疏於照料家庭,關心其里長之公職甚於婚姻的維繫,也沒對重度智障的幺女有關心及協助,且與妻子已分居長達數十年,故判準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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