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申請保釋 協助李宇軒「潛逃臺灣」再添一罪

黎智英因涉協助李宇軒潛逃至臺灣,於赤柱監獄再度遭到「拘捕」。(圖/路透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18)日再度向法院申請保釋,該案將由《港區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彭寶琴處理,押解黎智英的囚車也於上午抵達高院。不過,在香港赤柱監獄關押的黎智英昨(17)日於獄中再度被「拘捕」,理由爲協助十二港人案中的李宇軒潛逃至臺灣。

▲黎智英再度向法院申請保釋。(圖/路透)

東網》報導,黎智英今早將再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在聆訊前夕又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在獄中被拘捕,一名涉案的律師助理昨天先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訊。該名律師男助理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兩罪,並串謀黎協助12港人蛇案中的李宇軒潛逃至臺灣。

黎智英此前已向港法院申請保釋,不過,終審法院當時裁定法官李運騰犯錯,撤銷黎智英的保釋並釐清涉國安法案件的保釋原則,而黎的保釋問題交由裁判官區院法院或高院原訟庭法官再行處理。

根據終審法院的判決,《港區國安法》第42條爲保釋申請添加更嚴格的門檻先決條件爲「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法官必須先確定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請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