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延宕 黃國昌火力全開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記者陳政錄攝)

記者陳政錄/臺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本週三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今(15日)先舉行條法制化公聽會,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發言時火力全開,表示面臨國際情勢日益險峻、中共文攻武嚇,希望執政黨儘快兌現選前承諾,不要等出事時纔來「補破網」。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系2014年太陽學運發起時提出的主要訴求,目的建立兩岸簽訂各項協議能獲國會全民監督參與的法律,亦爲民進黨2016年全面執政前的政策主張之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國民黨立委林爲洲主持。(圖/記者陳政錄攝)

黃國昌指出,2016年以來,條例於立院審查情況非常令人遺憾,原以爲新國會將反映新民意公民社會訴求,但都在程序發言中經過。他坦言臺灣現在所面臨的國際情勢、中共統戰行爲非常嚴峻,因此在支持與中方之間有正常往來情況下,建立臺灣的民主防衛機制、保障人民權益和自由刻不容緩。

黃國昌直指,雖近日行政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修正草案,擬對兩岸政治協商拉高門檻監督,有助於構成防衛機制,但「兩岸處理的從來不只有政治性協議」。

他提出服貿貨貿的慘痛經驗,認爲執政黨已經忘記當初的選前承諾,過去質詢時還有立委說「這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如此以往「難道還要等到2020年」,希望國會盡快擔負起選前承諾,推動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也曾深度參與太陽花學運的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指出,臺灣跟中國大陸之間的事務,可以區分爲絕對不能談的事、涉及主權談判事項、不涉主權的談判事項等三大類。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圖/記者陳政錄攝)

他認爲,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儘快立修法,拉高門檻比照修憲規範涉及主權議題仍有其重要性,但針對去掉涉及主權的談判、敏感性較低的協議,就應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去規定,需各方「絞盡腦汁」儘快加以通過。

他也提醒,針對已施行中的兩岸協議,包過多項仍在「待審中」,但實際上已經生效的協議,也須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中專章規定,避免相互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