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達:檢察官成行政官 行屍走肉

法務部長邱太三強力捍衛檢察官的司法屬性,表示外界既要檢察官有獨立性,卻說檢察官是行政官,豈不相互矛盾?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慷慨陳詞,表示司法屬性是流淌在每一位檢察官血液中的靈魂,讓檢察官服膺法律而非政策,行政官化將讓政策甚至政治性進到血液,與行屍走肉沒有兩樣。律師尤伯祥認爲,主張檢察官是行政官並非變動很大的改革,而是還檢察官本來面目。

由於檢察官的定位茲事體大,邱太三建議應另開學術研討會討論,獲召集人瞿海源贊同。

委員會作出的決議包括,各級檢察署不再冠以法院之名,意即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將更名爲臺北地方檢察署,落實審檢分立、避免民衆混淆;此外,在檢察官仍爲「司法官」屬性時,不應領取辦案獎金,也不應派駐與檢察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邱太三當場承諾不會再派任檢察官擔任行政執行署分署長。

爲擴展檢察官視野並加強辦案能力,委員會決議活化檢察機關一、二審人事,建立以歷練爲前提的審級輪調製度;而一審主任檢察官候選名單過去被批評爲黑箱作業,委員會也決議未來一審主任檢察官的產生,以檢察官票選推薦爲原則,避免外力不當干涉。

針對辦案品質,委員會決議落實檢察官候補及試署制,以主任檢察官爲核心,強化團隊辦案機制;重大案件在一審檢察署應協同辦案;特殊重大案件則爲團隊協同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