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用藥有保障 藥品GMP分包裝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鬱報導

近日有媒體報導提及基層診所使用分裝藥物,標示簡陋且易衍生污染問題食藥署說明依藥事法第57條明文規定,藥物製造需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GMP),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後,才能製造;而GMP也有明訂藥品的製造、加工、分裝及包裝,應符合PIC/S GMP標準,請民衆安心!

▲藥品GMP分包裝 民衆用藥有保障(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食藥署表示,爲了確保國人用藥品質與安全,我國採用全球公認最嚴謹的PIC/S GMP標準,自藥品製造源頭啓動對原物料供應廠房設施設備的把關,同時更嚴格要求製程中各項防止交叉污染、防止混淆、確效等生產品質管制作業,確保藥品可以持續穩定地製造;藥品出廠銷售後,也須同時進行全面性週期性的品質監控與檢討,每年都須執行持續性安定性試驗直到藥品末效期,確保藥品在有效期限內仍維持應有的品質。

此外,爲了確保藥廠所生產的藥品能持續符合原查驗登記產品規格及品質,食藥署每2~3年都會定期例行性查廠,並對品質不良、申訴與檢舉案件的藥廠,啓動無預警機動性查覈,;今年更啓動專案性查覈,無預警赴廠確認廠內是否持續監測藥品品質,進行產品抽驗,確保在有效期限內藥品仍維持應有品質,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

食藥署強調,藥品「分裝」與「包裝」行爲都屬於藥物「製造」過程中的一部分,因此,分裝作業生產環境潔淨度、設備、操作及衛生條件都應符合藥品GMP規範,避免藥品受到污染,而包裝作業也應有嚴格管制,避免混雜及貼錯標籤,讓民衆安心用藥!

資料來源: www.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