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愛洗澡「愛尿在寶特瓶」 妻提訟休夫獲准

蘇姓男子婚後因個人衛生習慣不佳等問題,並因工作呂姓妻子實質分居6年,被臺南分院法官判準離婚。(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一名蘇姓男子與呂姓妻子結婚後,呂妻發覺丈夫竟有衛生怪癖,不僅不愛洗澡,亂丟臭襪子,甚至小便不尿馬桶而尿寶特瓶盛裝放房間呂女與丈夫衛生習慣、價值觀大不同,且與丈夫溝通無效還遭惡言相向,呂女不堪長期精神壓力提訟離婚,臺南高分院認爲婚姻很難1人維持,加上實質分居6年而判準離婚。

呂女與蘇男結婚10年多,育有2名子女,蘇男婚後前4年在國內工作,呂女向法院主張,婚後她的衛生習慣、價值觀與蘇男大不相同,曾與蘇男溝通,對方卻覺得不耐煩,還惡言相向、摔東西。蘇男在她懷孕時,在家裡抽菸,隨意丟置穿過的衣服、襪子,且不愛洗澡,身上長期都帶有異味,令她長期遭受很大精神壓力。

▲呂姓妻子指控蘇男小便不尿馬桶,而尿寶特瓶盛裝放房間。(圖/示意圖,記者林悅攝)

呂女指控蘇男最令她難以忍受地是,蘇男尿尿不去廁所馬桶,而是尿在寶特瓶裝起來放在房間,對她造成精神虐待。呂女認爲蘇男不只衛生不好,6年前就去中國工作,夫妻倆聚少離多,致感情消磨殆盡,所以訴請離婚。

一審法官審理時請蘇男兒子作證稱:「爸爸平常會尿尿在寶特瓶裡,有一次他跟妹妹在爸爸房間玩,爸爸說瓶子裡面的飲料不能喝,因爲裝的是尿。」。蘇男辯解他不想讓小孩看到飲料就拿起來喝,纔會故意說瓶子裡有尿,這個說法是故意嚇唬小孩子的,不是真的以寶特瓶裝尿

一審時法官認爲,呂女主張的蘇男室內抽菸,衛生習慣不佳,只要打掃乾淨即可,寶特瓶裝尿雖噁心,但只是個人衛生習慣不佳問題,且蘇男有提醒孩子不要喝,顯見有顧及孩子的健康狀況,至於赴中國工作,平均1、2個月會回家,尚非婚姻難以維持,而判呂女離婚之訴敗訴。

呂女不服上訴二審,呂女向二審法官說婚後發現丈夫不重視家庭關係,只看重工作,而她對衛生習慣、價值觀等已溝通多次,對方不會改,她不想要後半輩子繼續與蘇男生活下去。

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爲兩人缺乏有效溝通,婚姻很難憑蘇男一人之力繼續維持,且蘇男長期在中國工作,夫妻等於實質上已分居6年,判準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