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性侵女兒 單親媽「心太軟」還跟他繼續談戀愛

色狼趁着女友洗衣店,性侵女友的女兒得逞,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等罪判色狼9年6月徒刑。(圖/記者陳雕文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天底下竟然有這樣的媽媽新北市一個單親媽媽交了男友後,把男友帶回家一起住,色狼男友看到女友的七歲女兒長相甜美,心生歹念,趁着女友去洗衣店拿衣服,用手指性侵女友的女兒,女友回來後雖然察覺有異,帶她去看醫生,但是爲了保護男友,騙醫生說是女兒用鉛筆時被筆蓋弄傷下體,事後這個色狼多次猥褻女童,媽媽才終於帶她去報案離譜的是,法院審理期間,女童媽媽還是離不開色狼,繼續和他談戀愛,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等罪,判色狼9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1年開始,這個色狼男友多次對女友的女兒性侵猥褻,第一次趁着女友去洗衣店性侵得逞後,因爲女友隱忍,隔了一個月色狼又帶女友一家人日月潭遊玩,趁深夜在民宿內猥褻女童下體。隔年2月,色狼叫女友帶小孩去他在中和住處,又用手指性侵女童,女童的媽媽才帶着女兒去報案。

檢方起訴後,色狼畏罪潛逃,逃亡6年多,今年才被通緝到案,進入法院審理。沒想到在審理過程中,女童的媽媽竟然對這個色狼不離不棄,兩人繼續談戀愛,她到庭供稱因爲心太軟,纔沒辦法和男友分手,最後新北地院判色狼9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