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懷宗真心悔過認罪200萬交保

臺北市議員潘懷宗(圖)涉嫌詐領助理薪資案,士檢聲請羈押禁見,士院裁定200萬元交保,高院發回更裁,士林地院8日再度開庭傳訊潘懷宗重新裁定是否羈押,潘懷宗爲免在牢中過年,在法庭上「全認了」,法官當庭再裁定仍以200萬元交保。(陳君瑋攝)

臺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12年來不法所得300萬元,士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高院撤銷發回更裁,潘懷宗8日在羈押庭當庭認罪,強調自己「真心悔過」,士院維持原裁定以200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增加不得與本案關係人等接觸的限制。

潘被控利用辦公室主任陳玉臺胞姊、姪兒以及鐘錶店員工詐領議會公費補助,每月提領現金後,用於辦公室支出、鄉親紅白帖。潘在偵查庭供稱,因信任陳玉臺,只要是他提的名單都會聘用,並說「會負起該負的責任」,檢方抨擊「認罪認得不幹不脆!」

士院上月27日以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裁定200萬元交保;檢方以交保僅能確保他不會逃亡,但無法帳冊帳戶,保證潘不會編造薪資流向影響共犯爲由抗告,高院以士院未說明200萬元保金爲何能替代羈押,不會妨礙後續偵查,撤銷發回。

昨潘當庭認罪,坦承助理費均用於買禮品私用。檢方查出,潘代言臺糖產品,光代言費就高達700萬,身價上億,卻貪圖小利將公費挪爲私用,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

法官詢問是否因擔心羈押才認罪,潘說「不是」、自己是「真心悔過」,法官諭知裁定時先說「犯罪嫌疑重大」,潘誤以爲將遭押,一度趴在桌上,直到法官說「惟無羈押必要」,律師才趕緊拍醒潘叫他聆聽。潘最後由家人陪同離開法院,對媒體表示:「謝謝大家、新年快樂。」士檢表示將研析卷證再決定是否抗告。

此外,90歲的前總統府資政立德,8年前與音樂家陳怡伶結婚,婚後感情不睦,2015年徐搬離住家並訴請離婚,一審駁回,二審逆轉判準,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爲2人是否有分居事實等須再進行調查,廢棄發回更審。2013年徐與小他35歲的陳女再婚,2年後傳婚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