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查獲盜採保育貝類

澎湖縣環保案件聯合緝小組獲採捕保育類「山羊海菊蛤」。(陳可文翻攝)

澎湖縣政府宣示捍衛海洋資源決心,短短半個月內接連查獲3起非法盜採珊瑚礁保育貝類,日前又於前寮漁港查獲6人違法採捕「孔雀殼菜蛤」多達130.5公斤,全案依違反漁業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澎湖縣政府正式公告:孔雀殼菜蛤(掃帚仔)、山羊海菊蛤(粉蚵、燈火蚵)、黑石蜊(灘)、大白狐蛤(撬仔)等4種列爲珊瑚礁保育貝類,嚴禁採捕嚴懲不貸。

農漁局指出,因爲這4種貝類生長環境處於珊瑚礁分枝內或岩石縫爲主,採捕過程必須使用小鋤頭或小斧頭以砍、劈、敲、折、撬等機械性外力破壞棲生礁體,對於珊瑚礁生態造成大規模破壞,嚴重衝擊海洋環境資源。

澎湖縣警察局環保小隊、農漁局、岸巡隊組織「環保案件聯合查緝小組」積極打擊犯罪,月初在前寮漁港潮間帶查獲民衆違法採捕孔雀殼菜蛤30公斤;翌日在馬公港西側金龍頭廢棄營區旁查獲採捕山羊海菊蛤20多公斤,全案移送法辦

詎料,破壞海洋違法情事卻愈加猖獗,24日又在前寮漁港岸際查獲6人分乘4艘無籍船筏非法採捕孔雀殼菜蛤高達130.5公斤,數量之多,令人乍舌

農漁局嚴正重申,保育類貝類禁止採捕、處理、販賣或持有,違規被查獲依漁業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再次鄭重呼籲民衆切勿投機取巧以身試法,共同保育愛護海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