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商標侵權案敗訴 大陸iPad恐需改名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圍繞大陸iPad商標權糾纏了一年半的蘋果公司告唯冠科技一案,5日有了初步結果深圳中級法院一審駁回蘋果要求認定唯冠侵權等訴訟請求。這意味着,大陸iPad可能需要改名。

《南方都市報》報導,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臺北公司在多個國家地區註冊iPad商標;2001年,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大陸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而當時蘋果公司並未推出iPad平板電腦產品

2006年,蘋果開始策劃推出iPad,卻發現iPad商標權歸唯冠所有,於是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爲由,在英國起訴唯冠,但唯冠最終贏得這場官司。2009年,蘋果與唯冠達成協議,唯冠臺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轉讓給蘋果。

不過,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大陸商標權並沒有包含在上述的協議中,大陸iPad商標屬於深圳唯冠所有,所以蘋果在大陸未合法擁有iPad商標權。

蘋果入稟深圳法院,要求歸還iPad商標權,並索賠人民幣400萬元。深圳市中院於去年4月19日受理,並於今年2月、8月、10月開庭,最終認定蘋果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故予以駁回。

上海知識產權律師遊雲庭表示,此案核心是蘋果在有關iPad商標的處理存在瑕疵,若二審再敗訴,蘋果必需將在大陸銷售的iPad改名,或者獲取唯冠授權使用iPad商標。由於現在唯冠欠下鉅額貸款,因此蘋果恐將面臨漫天要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