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臺灣殺人不會判死刑」!夫拿打火機潑妻子汽油 被判緩刑

男子妻子發生爭吵,拿汽油潑妻子。(圖/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臺北一名56歲的黃姓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吵,憤而拿汽油潑灑妻子,接着拿着打火機,揚言臺灣殺人不會死刑」,要與妻子同歸於盡。臺北地院審理後,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黃男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紀載,黃男因爲租屋問題,與妻子時常發生爭吵,今年5月24日因爲生活習慣關係,再度與妻子發生糾紛氣炸傳了汽油的照片給妻子,威脅「我現在已經抓狂了,回家我會帶汽油」,還說「臺灣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等話語

黃男回家後,真的帶了2瓶裝有汽油的寶特瓶,朝妻子的胸口潑灑,接着再拿起打火機,揚言同歸於盡,所幸最後沒有點火。黃男稍微清醒後,害怕妻子全身都是汽油,可能發生危險,因此打電話報警,請警消到家中查看。

丈夫拿着打火機,朝妻子潑汽油,揚言同歸於盡。(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黃男向警方自首,雖然與妻子感情不好,但不是仇人,沒有真的出現同歸於盡的想法,只是因爲喝酒,加上爭吵,一時情緒失控,纔出現這種舉動。

法院審理後認爲,黃男朝妻子身上潑汽油,造成妻子的恐慌,但後續行爲符合自首要件,願意和解,妻子也說丈夫平常不會這樣,因此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黃男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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