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黑辦有關負責人解讀《關於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鞏固專項鬥爭成果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鞏固專項鬥爭成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爲什麼要出臺《意見》?它有哪些主要內容,對於推進掃黑除惡鬥爭常態化機制化、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有什麼積極意義?記者就此專訪了全國掃黑辦有關負責人。

問:請介紹一下制定出臺《意見》的背景。

答:黨的十九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環環相扣、深入開展,重視程度之高、推進力度之大、取得效果之好前所未有,成爲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實踐充分證明,黨中央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是完全正確的。

同時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國際環境錯綜複雜,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組織形態、方式手段呈現新變化、新特徵,有的黑惡勢力隱身蟄伏、變異升級,徹底剷除黑惡勢力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問題一旦發現就要出手剷除,與黑惡勢力鬥爭到底,務求實現常治長效。

問:起草《意見》的總體思路和過程?

答:我們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文件時,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

一是認真貫徹黨中央精神。把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重要精神作爲根本遵循,主動對標對錶,指導推動掃黑除惡鬥爭常態化深入開展。二是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掃黑除惡鬥爭各方面和全過程,爲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提供根本保證。三是堅持以人民爲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爲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動羣衆參與、接受羣衆監督、健全以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導向評價體系,真正做到聽民意、解民憂、惠民生。四是堅持依法推進。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健全掃黑除惡相關法律制度,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規定,確保掃黑除惡鬥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五是堅持系統集成。總結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創新的行之有效做法和積累的寶貴經驗,及時上升爲制度規範,形成防範黑惡勢力捲土重來的長效機制。

這個文件的起草過程歷時半年多。2020年4月,全國掃黑辦組建工作專班,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起草形成了徵求意見稿,多次徵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省級掃黑辦意見,並結合全國掃黑辦領導同志蹲點帶片調研進一步聽取基層意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程序報請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

問:《意見》的主要內容?

答:《意見》首先明確了總體要求,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持續保持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形成有效震懾。堅持網上與網下相結合,準確掌握涉黑涉惡犯罪新動向,不斷加強行業領域監管和專項整治,與反腐“拍蠅”、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不斷健全以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爲導向的評價體系,持續提高掃黑除惡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切實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爲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意見》圍繞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着重提出要建立健全6個方面的機制。

第一,建立健全源頭治理的防範整治機制。從改革開放以來同黑惡勢力的鬥爭歷史看,必須把源頭治理作爲治本之策,對行業領域和農村地區持續強力整治,讓黑惡勢力無處生根。《意見》明確提出,要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堅持常態化滾動排查,確定亂象較多的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切實防範傳統行業粗放管理、資源行業非法壟斷、娛樂行業藏污納垢、新興行業非法野蠻生長等問題。明確要全面加強行業領域監管,紀檢監察機關政法機關與行業領域監管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對發現的行業亂象問題和監管漏洞及時制發“三書一函”,強化跟蹤問效、督辦問責,實現全鏈條打擊整治。明確要不斷夯實基層組織,每年排查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全面落實村黨組織書記由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制度和村“兩委”成員資格聯審機制,完善村規民約,涵養文明鄉風,提升羣衆防範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能力。

第二,建立健全智能公開的舉報獎勵機制。人民羣衆是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力量源泉和堅實後盾。《意見》明確提出,要暢通線索舉報渠道,實行全國掃黑辦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常態化運行,發揮網絡新媒體、融媒體宣傳作用,結合提高舉報獎勵標準、嚴格落實舉報人保護措施等,進一步激發羣衆檢舉熱情。明確要嚴格線索覈查責任,對羣衆舉報的涉黑涉惡線索統一分流轉辦,實行分級覈查和上級複覈辦結制,常態化開展線索直核、協核,對構成立案標準的及時立案,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及時轉辦,確保線索覈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明確要加強總體形勢研判,建立省市舉報線索覈查三級聯動機制,動態掌握進展,定期分類分析,動態跟蹤、動態監測,及時準確繪就掃黑除惡“態勢圖”。

第三,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懲處機制。專項鬥爭集中打擊已將坐大成勢的黑惡勢力基本剷除肅清,但這不是一勞永逸的,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重點在於防範新的黑惡勢力從無到有、由小變大。《意見》明確提出,要及時發現預警,通過大數據、雲計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惡犯罪新動向,實現發現在早、處置在小,避免坐大成勢。明確要保持高壓態勢,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羣衆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苗頭,堅持露頭就打、消除後患。明確要嚴格依法辦案,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等,確保掃黑除惡鬥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明確要加強日常監督,強化紀法協同,嚴格落實“兩個一律”、“一案三查”,建立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線索雙向移送和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協同推進等工作制度,運用好重點關注、約談、聯合工作組等方式,嚴肅查處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紀違法犯罪問題。

第四,建立健全精準有效的督導督辦機制。專項鬥爭充分證明,督導督辦是傳導壓力、落實責任的關鍵一招。《意見》明確提出,要定期開展四級督導,機動開展特派督導,精準開展案件督辦,持續改進督導督辦方式方法,堅持發揮督導利劍作用。明確中央定期開展掃黑除惡督導督查,省市縣三級聯動開展督導督查,每年根據工作安排,選派特派督導專員圍繞重點案件、重點線索、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適時開展特派督導,推動破解重點難點問題。

第五,建立健全激勵約束的考覈評價機制。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要充分發揮考評“指揮棒”作用,健全激勵與懲戒並重的責任體系。《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考評工作,將掃黑除惡鬥爭納入平安中國建設考評體系,對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後進地方重點通報督辦,推動建立健全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問責倒查機制。明確要開展表彰獎勵,將掃黑除惡鬥爭情況作爲平安中國建設評選表彰的重要依據。明確要傾聽羣衆評價,結合國家統計局專項調查,運用線上問卷、回訪舉報人、走訪受害人及受益人、第三方測評、數據模型、召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座談會等方式,及時瞭解人民羣衆對掃黑除惡的新評價、新需求、新建議。

第六,建立健全持續推進的組織領導機制。堅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是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重要保障。《意見》明確提出,要健全領導機構,常態研究部署,加強綜合保障,強化專業隊伍,加強正面宣傳。明確參照原有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成和分工,中央成立全國掃黑除惡鬥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各級黨委和有關部門保留相應領導和辦事機構,實現常態化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