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劇阿信還冠名贊助 NCC:違背立法本意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質疑,企業冠名贊助對象竟是海外節目。(圖/蔡其昌辦公室提供)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鬆綁廠商贊助電視節目,可將品牌公司名稱,以冠名方式置入節目名稱,民進黨立委蔡其昌21日質詢時指出,大陸歌唱節目「我是歌手」、日劇阿信」冠名播出,不符合提升國內節目水準目的,準NCC委員陳憶寧坦言「完全違反立法上的善意」。

開放「冠名贊助」要讓節目有更多資源可以使用,讓節目製作水準上升,「國外節目經費上百萬,臺灣只有幾十萬」,但部分電視臺直接購買海外節目,如大陸的「我是歌手」、日劇「阿信」等,並不符合NCC開放冠名贊助之原意,如支持國內高品質節目之產製,NCC應改善。

NCC主委石世豪迴應,這種現象確實需檢討,而凖NCC委員陳憶寧(下圖/記者賴映秀攝)則說,「這樣完全違反立法上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