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縱火6死案 湯景華殺人罪起訴

湯景華(圖中)今年3月到三重一間餐廳潑灑汽油縱火報復,造成6人死亡,檢方調查後依殺人罪起訴。(資料照片葉德正攝)

湯景華2014年4月間和李姓友人到三重龍門路某餐廳用餐,因爲當天下雨,李帶了雨傘進入遭制止,與翁樹霖兒子翁祥智以及店長髮生口角糾紛,湯提告傷害敗訴心生不滿,遂於今年3月到餐廳潑灑汽油縱火報復,造成翁家6人逃生不及葬身火窟。檢方將湯景華依殺人罪起訴。

由於湯景華自認遭對方毆打併對翁祥智和店長提告傷害,官司纏訟2年後今年1月法院駁回判處翁祥智與該店長獲判無罪,湯景華不滿判決結果計劃報復。

檢方調查,湯景華在3月21日購買汽油後,於3月23日凌晨2時48分,騎機車現身六張街口,身穿雨衣頭戴安全帽口罩;2時56分湯二度現身現場,並以竹竿推動監視器攝像頭以利縱火,並在潑灑汽油後點燃報紙縱火,造成翁家6人逃生不及,葬身火窟。

湯警華應訊時辯稱沒有殺人犯意、也不知屋內是否有人,對於犯案過程避重就輕,甚至聲稱是因爲服用安眠藥才讓他不知道幹了什麼事情

但檢方認爲,湯景華縱火時心神並未喪失,卻在明知縱火可能造成人命財產重大損失下,執意縱火,釀成6人死亡慘劇,除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