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看被告傳票」以爲寫錯了 向法官確認才真相大白

法院開庭時,審判長名牌都會放在桌上。(圖/示意照/圖中人物新聞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如果發生法官檢察官被告同名同姓,那在法庭上還真的是滿尷尬的,但這種情形還不少。就曾有書記官發現傳票上的名字,和時任高雄地院法官鄭國安相同,還以爲是誤植,直到向法官確認才真相大白,原來是同名同姓。

《自由時報》報導,高雄地檢署多年前發生類似情況,檢察官陳俊宏發現妨害風化被告也叫陳俊宏,每次開庭都覺得怪怪的,似乎在跟自己對話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吳政洋也遇過毒品案的同名同姓被告。

報導說,法院開庭時,審判長的名牌都會放在桌上,可讓臺下的被告知道法官名字;如果法官遇到同姓名的被告,直呼被告姓名時爲避免尷尬都會降低音量,否則就像在叫自己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