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互批球員兼裁判

雲林縣府派參議曾春美(右)向麥寮鄉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麥寮電廠支付20餘多億元促協金,由調委會主席林樹典受理。(許素惠攝)

雲林縣政府向麥寮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麥寮電廠支付20餘億促協金,臺塑麥寮管理部總經理陳文仰質疑縣府球員裁判;而促協金是否運用於周邊居民福祉臺電公司交由麥電自行檢視,又不提供契約資料,縣府也批麥電球員兼裁判。

陳文仰指出,國家能源局都說,促協金存在國營電廠,和民營無關,而臺電也行文指可由民營電廠自行調配使用,六輕廠區內有多家公司,麥電是其一,但嚴格而言,都屬臺塑相關企業,電廠營運多年來,一直以麥寮廠區整體敦親睦鄰及回饋地方名義上雖未比照臺電訂有回饋金制度,實際上已持續不斷協助鄰近地區建設電價補助等回饋。

縣長李進勇表示,促協金均爲臺電支出負擔的「代收代付款項,應專款運用於縣民福祉,並非麥電自行負擔,何來麥寮廠區整體回饋之說,且事涉縣民福祉及權利,爲公共事務,絕非單純商業行爲資訊本應公開、透明化,接受縣民檢視,並要求比照臺電迴歸法制化,縣民權益才能真正確保。臺電卻交由麥電自行檢視,相關資料又不提供,麥電難脫球員兼裁判之嫌。

麥寮鄉長許忠富濁水溪是濁水溪,清水溪是清水溪爲例,強調一碼歸一碼,麥電促協金不能和臺塑集團其他公司的捐贈混爲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