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進擊》陳情信轉來轉去 雞毛變令箭

行政院針對承包國防部雷艦國鑑國造工程卻爆發聯貸弊案慶富集團案成立專案小組,月初公佈的調查報告指出,104年總統府曾發函,將慶富的陳情信轉給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的簡太郎,並曾爲此召開兩次會議協調聯貸案。

此舉證實馬前總統任內收過慶富陳情函,並以密件轉給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以解決慶富的聯貸問題。不過其實同樣的陳情書,蔡政府也有收到達4次,總統府第1次用密件送行政院,之後3次因爲陳情內容都相同,就由府方直接函覆,或者不再回復。

臺灣政治人物開口閉口人民最大、老百姓纔是頭家,民衆可以直接投票選舉公職小從里長,大至總統,讓所有民選公職都成了名副其實的「民意代表」。拜科技發達之賜,首長們設置民意電子信箱,讓小老百姓可以輕鬆「上達天廳」,

人人都可以靠鍵盤打抱不平。但街頭上「攔轎陳情」的戲碼卻從來也沒少過,政治人物也樂的「被放生」再被野生補捉,在社羣媒體上刷存在感展現親民的一面,彷彿這樣就落實了主權在民真諦

各級政府編列大量預算及人力處理這些陳情信,但當中不少是資訊垃圾,要從大量的垃圾信中揀選出俱急迫性或關乎社會公義案件幾乎是勞而無功。造成處理陳情信的單位或人員只大略瀏覽過陳情信,發現牽扯到某一政府部門關鍵字後便函轉出去,或以通稿回覆。

這種通稿大多是打太極,內容四平八穩,力求得罪人、不擔責任,沒有爭議通篇充滿溢美之詞,卻對解決陳情人的問題一點幫助也沒有。例如部份縣市警察局的首長信箱對交通違規的陳情信多以「業已針對違規明確者依法告發在案。」覆函,但警方實際上如何處理?處理了沒有?也不得而知,可說是高明文字遊戲。若是函轉出去即告知陳情人,我們已經轉陳某某某部門或單位,後續處理情形由該收文單位回覆,「發誓別人去死」。

接到陳情函的行政單位視函轉單位層級決定處理方式,因爲政黨屬於民間團體,不俱公權力約束力,大多可以置之不理,客氣一點的也會扔個通稿回來,互打假球,這點倒可以看出總統兼黨主席的好處,就是避免行政機關不鳥黨部

承平時期這種處理民意反應的方式,可以讓承辦人快樂回覆、準時下班,但若沒有政治敏感度或發現陳情內容事涉重大利益便函轉出去,將同星火燎原一發不可收拾,倘若收件單位又有很研究精神的當一回事處理,那大概準備單位主管大概準備烏紗帽不保。

試想國鑑國造工程如此重大、利益牽涉甚廣的案件,怎麼會僅以陳情信的方式在單位間流量,還發送數次之多,收信承辦人難道都不看報紙?一點政治敏感度也沒有。擴大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忽略它,行政單位依例辦事卻不知變通的結果,就是讓雞毛蒜皮的小事變成四處流竄的傷人令箭

(作者爲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