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仲偉/議員配合款該取消了!新北市議員戴瑋珊事件有感

新北市長侯友宜議會備詢,與市議員戴瑋姍談話。(圖/記者林敬旻攝)

孫仲偉/資深媒體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找週刊爆料,說她遭到新北市政府打壓封殺,被列爲黑名單,上千萬元的配合款額度只核給26萬元,抨擊新北市長侯友宜用政治手段「威脅」議員。

筆者向來對地方民代拿政府預算「綁樁」 相當反感,但也更意外,竟然有議員大言不慚覺得政府「應該」拿納稅人公款給她做人情,試問,哪一條法律規定政府要提供配合款給議員呢?

戴瑋姍的說法難以服人,她的指控更等於打開了民代公開向地方政府要錢,強取配合款的潘朵拉盒子,讓政府的公帑淪爲民代問政禁臠私人金庫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戴瑋姍。(圖/記者林敬旻攝)

配合款:地方民代小金庫

要談配合款的問題,先了解什麼是配合款。

俗稱的「議員配合款」,其實就是「議員建議款」,這筆經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臺灣省政府時期。這些「小型工程建設經費預算」,由省議員視各選區的需要,向省府各廳處直接申請補助,目的是爲了縮短行政作業流程,提升行政效率,同時也給省議員向選區選民樁腳「回饋」的管道。

後來,各縣市政府也陸續比照辦理,在年度預算內編列部分經費,供縣市議員申請運用,除了可以直接服務民衆,還能參與公共建設、爭取選民支持。不過,隨着兩次政黨輪替、縣市長異動,這項配合款的制度多年來爭議不斷,有民代綁樁之疑慮,甚至被視爲地方民代的私人小金庫。

例如有媒體報導,某屏東縣議員在三年內,就使用了1027萬元的議員建議款,總共分爲244筆,其中有八成都在10萬元以下。這都是因爲10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不需要經過「公開招標程序,因而能借此來圖利自己和廠商。

因此,議員配合款的合法性正當性一再被外界質疑,像是現任副總統的賴清德,在擔任臺南市長任內,廢除議員配合款制度,結果府會陷入僵局,因一再流會,議會無法運作,最後在民意及輿論支持下,賴清德成功取消議員的配合款,完成被外界認定的「不可能的任務」。

▲ 賴清德在臺南市長任內,成功取消議員配合款。(圖/記者湯興漢攝)

反觀同黨的戴瑋姍議員還專程到新北市副市長辦公室要求覈定配合款,達不到目的就翻臉指控遭到市府打壓。

但事實上,侯友宜從上任後主張行政中立,還被部份藍營支持者認爲對綠營太過友善,在戴瑋姍片面指控新北市政府的說法後,侯友宜還是非常客氣的表示「請議員多包容」,而沒有口出惡言駁斥,算是展現尊重市議員的風度氣量

畢竟,正如侯友宜所說,公部門在經費在運用上有一定的程序跟流程,所有基層同仁必定要負責把關,也許在時間上沒有辦法達成議員的要求,還請議員多多包容體諒,筆者以爲,戴瑋姍議員應該多多體諒公僕執行職責之不易。

筆者強烈建議,所有縣市政府都應該取消配合款制度,以杜絕議員藉此直接「運用」所謂的地方公共建設興修經費的舊規陋習

至於戴議員找媒體爆料,曝露出地方民代爲了個人選舉利益,吵着要糖吃的負面形象,她逕自打開了配合款「潘朵拉的盒子」,讓人看不到年輕議員的改革氣象,反而只陷入舊時代的陋習思維,提醒戴議員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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