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林懷提供機票補助挺韓國瑜 判刑3年2月聲請再審遭駁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以招待食宿、提供機票,動員臺商返臺票投前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提名人韓國瑜,最高法院7月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林懷3年2月徒刑定讞;林懷聲請再審,臺灣高等法院駁回。資料照片。記者許正宏/攝影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以招待食宿、提供機票,動員臺商返臺票投前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提名人韓國瑜,最高法院7月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林懷3年2月徒刑定讞;林懷聲請再審,臺灣高等法院駁回。

林懷2019年12月3日舉辦湖南臺胞年終尾牙聯誼會,邀請在湖南省的臺灣人民與會同歡,並提供免費飲宴、抽獎、招待與會者免費入住酒店,林懷也以提供每人1500元人民幣機票補助款爲誘因,將訊息傳到微信羣組,吸引有投票權的臺商參與餐會,藉由在餐會安排替國民黨及韓國瑜助選,以暗示臺商將總統選票及政黨票投給韓國瑜及國民黨。

檢方認爲,參與餐會活動主辦單位提供食宿、現金、頭等艙及機票、電器、手機等獎品,並由活動主持人上臺喊「國民黨、加油!」「韓國瑜、凍蒜!」等,由於利益與投票行爲有對價關係,林懷等人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

一審認爲選舉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表徵,攸關國家政治良窳、法律興廢、公務員進退,影響國家根基和人民權利至深且巨,不得使金錢介入選舉,抹滅實行民主政治的真意,而林懷等人爲使韓國瑜當選,並使國民黨順利取得政黨票以提高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席次,竟以提供機票補助的方式賄選,「甚屬不該」。

林懷一審被判處3年10月徒刑,二審改判3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林懷不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爲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今年7月13日駁回上訴。他8月到臺東地檢署報到入監時,高調喊冤,堅稱自己清白,批評現在社會很多法官看風向辦案,此案根本是個大烏龍、冤案。

林聲請再審,主張確定判決只採對他不利的證詞,卻棄置多數對他有利的說法,法官濫行認定事實。另外,原判決認定林懷與大陸人士周輝的微信對話截圖、傳送的檔案內容對他不利,他解釋那個檔案只是「當地臺商返臺投票的意願調查」,先不論他從未承諾提供補助,若調查結果顯示臺商返臺投票意願踊躍,即意味是否補助返臺機票對臺商的投票意願並無影響。

高院認爲林懷所提的「新證據」已被原判決審認過,不足以動搖原認定而可以改判無罪、免訴或減刑,因聲請無理,裁定再審之聲請駁回。